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乡同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乡同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乡同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株发〔2012〕3号
2012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广“攸县经验”,切实加强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乡同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通过开展“四清三基二统一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生态环境,构建“完美宜居”的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党委领导,全民参与。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促进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形成多方共建、全民参与的良性机制。
(二)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各县市区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措施保障、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乡镇、村两级要发挥积极性、创造性,扎实抓好工作推进和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域整治。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无害处置、污染源头治理、马路市场整顿、“三边”美化绿化等方面工作,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设施差、秩序乱”的现象,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地域、全天候、全覆盖。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行动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边整治边规划,在整顿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不断巩固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为“四清三基二统一化”。
(一)四清。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
清洁家园。以实现农户宅院干净整洁为目的,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根除杂物乱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墙面乱贴等“四乱”现象。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房前屋后整齐干净,确保庭院清洁卫生。
清洁水源。以农村居民饮用水源保护为核心,整治工业、矿山、生活和养殖污水,合理布置和规范农村饮用水源取水点,完善供水设施建设,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大河渠沟塘清障清淤、截污治污力度,强力整治河道采砂、淘金秩序,确保水源清洁安全。
清洁田园。以发展生态农业为抓手,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田间无化肥、农药残留及农资废弃物,无焚烧稻杆现象,确保田间清洁干净。
清洁能源。以发展农村沼气为重点,多种能源互补,建立农村清洁能源体系,加快推广适合农村发展的清洁、环保、节能新型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和污染源产生,确保农村清洁环保。
(二)三基。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基本消除马路市场、农户基本完成“四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
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基本实现“三无”,即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基本消除马路市场。提倡兴办规范的农村集贸市场和超市,基本取缔马路市场。2012年全面取缔国道、省道两侧马路市场;2013年全面取缔县道两侧马路市场;2014年基本取缔全市的马路市场。
农户基本完成“四改”工程。加快实施自来水村村通工程,2014年基本实现人畜安全饮水目标。厨房排烟通畅,生活污水净化处理。推广水冲式厕所,建设三格式化粪池,加快卫生厕入户步伐。合理划定禁养区,改变“人畜混居”现状,畜禽粪便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三)二统。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处置、中心镇污水统一集中处理。
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处置。对农村垃圾采取户分类减量的办法统一处置。能快速降解的入堆肥或沼气池,成为有机肥料和绿色能源;可回收再生利用的塑料瓶(袋)等化学物品及时交废品站回收;废旧电池、废灯管等有害废品由村组集中送至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处置。严禁焚烧化学垃圾造成二次污染。
中心镇统一污水处理。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完善建成区排水管网配套工程,实行雨污分流、达标排放。2012年,各县市区确定中心镇及其3年完成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新建或启动1个以上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3-2014年,根据建制镇数量和镇区常住人口比例,全市每年新增20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相对集中居住的村落和农户,提倡采用农业部“农村清洁工程”推广的三池渗滤、人工湿地处理方法,实现污水净化。
(四)一化。大力推进路边、屋边、水边“三边”绿化。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与庭院经济相配套,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以“三边”绿化带动农村环境美化、空气净化。
四、主要指标
(一)编制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二)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达到100%,全民爱护环境、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为自觉行为。
(三)乡镇、村和主要交通干线垃圾收集处置设施齐全、专人保洁,基本消除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公路、水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看不见堆积垃圾。
(四)农村乡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达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现象得到控制。
(五)畜禽养殖污染基本得到控制,规模饲养(生猪50头、家禽500羽)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必须综合处理。
(六)农户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全面推进,“四改”率达到80%。
(七)规范建设乡村集贸市场,100%的取缔马路市场。
(八)农村重点部位及农户庭院实现绿化,公共场所合理布局景观绿化带,全市村庄“三边”绿化达到90%以上。
五、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2012年为“再动员,全域实施”阶段。认识再提升、群众再动员、整治再加力,家喻户晓,全民参与,消除卫生死角,农村全域推进“四清三基二统一化”工作。组织实施“111”示范计划,打造1个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和100个示范村。
2013年为“强推进,重点突破”阶段。建设完善乡镇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站,新建农村集贸市场、集贸超市,完善河道沟塘整治和管护体系,创建示范典型,推广建设经验,打造“完美乡村”,探索并形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机制,70%的乡镇、村达到整治效果。
2014年为“健机制,巩固提升”阶段。查漏补缺,全面清除农村“脏、乱、差”现象,污染源头治理成效显著,形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全市城乡全面达到治理标准,环境面貌明显改变。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机制,逐级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切实确保资金投入。县市区政府要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财政投入,并积极争取上级各项相关资金支持,有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同时,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切实做好规划引导。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县市区、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做到保护与开发并重,保护与建设同步。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设施进行合理布局,根据区位特点、自然条件和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区域内农村垃圾、污水、污染物等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地点,对于连片或相对较集中的乡镇、村,因地制宜统一建设处理设施。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抓源头、后抓普及”的方式,重点治理农村“脏、乱、差”,科学推进农村“四清四改”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切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研究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实施细则,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农村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使农村环境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完善市场管理机制,把能够推向市场的项目推向市场,把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解决,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市场化、经常化。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切实抓好考核考评。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评机制,实行“周考核、月评比、季讲评、年终总评”,五县市的考评由市委农村工作部牵头负责,城市四区和云龙示范区的考评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市政绩考核,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以评促建”、“以奖促治”、“以罚促改”,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良性发展。建立每月一次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制度,集中审议县市区考评排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附:株洲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此件发县以上单位)
株洲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顾问:陈君文市委书记
王群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总督察:姜玉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文龙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组长:黄曙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柏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异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谢罗生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易湘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琪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邓天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小平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杨泽民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建国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和平市监察局副局长
唐哲文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福林市国土局纪检组长
张建伟市住建局副局长
文广平市城管局副局长
廖斌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朱文龙市交通局副局长
罗细明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陈显军市林业局副局长
谭建根市水务局副局长
许发武市商务局副局长
丁云龙市卫生局副局长
谢海秋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刘开元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
李华麟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勇市公路局副局长
李金华市爱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村工作部,董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2012年2月23日印发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