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纲要(2012 -2020 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株政办发〔2013〕16号
颁布日期:2013-08-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

株政办发〔2013〕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株洲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纲要(2012-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日

株洲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纲要

(2012-2020年)

为推动健康城市建设,提升市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株洲市实施民生优先战略建设幸福株洲五年行动纲要》,制订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株洲经济社会发展总纲为引领,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改善人民健康为目标,以健康促进为手段,以控制主要健康问题和促进健康公平为工作重点,建设具有株洲特色的健康促进模式,提升株洲总体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作为建设健康城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规范公共健康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市民健康素养,促进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2.政府引导,全员参与。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将建设健康城市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活动相结合;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对社区和单位的工作指导,实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建设健康城市的强大合力。

3.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加强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关注城市化进程中新出现的健康问题,制定健康促进的保障性措施,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中实现突破,带动建设健康城市各项任务的实施。同时,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各项健康事业共同进步,最终实现区域协同共生、城乡统筹,全面覆盖。

4.宣传倡导,法治监督。立足株洲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建健康城市的氛围。发挥优势,创新健康城市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发展,探索具有株洲特色的健康城市建设模式,营造健康文化氛围,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全面提升株洲人民健康水平,建设国家健康城市,打造健康活力株洲。

到2015年,形成健康城市发展机制,健康城市发展公共政策逐步健全,社会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居民精神面貌明显改善,健康素养明显提高,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主要疾病负担有所减轻,株洲健康城市模式基本成型,株洲市区建设成为国家健康城市。

到2020年,建成理念先进、模式有效、引领发展的株洲健康模式,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康城市建设行动延伸到县域,全面建设有株洲特色的健康城市(具体指标详见附表)。

二、任务和行动

(一)改善健康环境

扩展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健康环境,提高城市生态文明程度,力争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和森林城市。加大对健康环境的政策支持、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健康生活需要,持续提升生活环境质量。

1.持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静音”行动

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治理城市生活污染源。重点实施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枫溪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实施并完成城区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提质改造。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加强“一江四港”和清水塘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确保湘江株洲段保持国家Ⅲ类以上水质。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力度,打造低碳示范城,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委

2.综合改善大气质量行动

倡导绿色出行、公交优先,引导市民多骑车、多步行、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进一步提升市民对交通状况的满意度。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将PM2.5等指标纳入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以主要空气污染物减排为重点,突出抓好城市环保清洁空气专项治理。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与管理,强化对建设工程扬尘、道路扬尘、露天堆场及货物扬尘管理,创建绿色工地。做好工业粉尘污染控制。建立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督的公众参与机制,确保空气质量达到二级。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

3.绿色生态体系构建行动

巩固和完善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按照“人在林中、城在绿中、路在景中”的建设思路,通过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等措施,构建以城市公园、道路绿化、单位和居住区绿地为主的点、线、面、环相结合的公共绿地体系,形成乔灌相结合、花草并举、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景色优美的城市生态景观。加快国土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建设近郊森林生态屏障。构建多条林路一体、林水相依、林居相邻的森林生态廊道。到2015年,力争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促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责任部门: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

4.食品药品安全行动

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息体系、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高标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到2015年,建立市、县、乡三级并延伸到农产品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认证农产品达到上市农产品生产规模的80%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控制在97%以上,各环节食品抽检平均合格率在95%以上,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生产经营许可证持有率达到95%以上。基本药物目录考核品种质量合格率98%以上。提升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

责任部门: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检验检疫局

5.健身设施完善行动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确保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继续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推进河东体育场改造,使之成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业余训练基地。完善神农城、体育中心、神农公园、石峰公园等公共场所体育设施。建设全民健身广场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打造“十分钟健身圈”。加大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使有条件的社区建成1个公用篮球场、1条健身路径和1个室内健身场所。以湘江株洲段为纽带,以河西风光带和河东风光带健身设施为依托,以独具特色、适合不同人群的健身活动为内容,形成湘江健身走廊。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

(二)培育健康人群

优化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流动人口健康,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锻炼,加强精神卫生服务。

1.妇儿健康促进行动

加快妇女儿童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畅通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转变孕产期保健模式,开展孕情监测,提倡自然分娩。加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确保妇女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免费常见病筛查。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出生缺陷干预网络,提高艾滋病母婴阻断水平,有效控制母婴传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0-6岁儿童提供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责任部门:市妇联、市计生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爱卫办

2.学生健康促进行动

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实施中小学生健康干预项目,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利用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学校校医、辅导员、班主任等骨干队伍,以开通网上咨询、热线电话等形式,建立学生心理干预通道。培养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开展口腔、眼睛等保健,注重学生缺陷矫治和疾病防治,减少学生肥胖、近视等发生率。杜绝学生吸烟、饮酒等不健康行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3.老年人健康促进行动

适应社会老龄化的健康需求,根据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重点针对老年人的常见病和慢性病,加强对老年人群的健康促进。组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推动老年人形成科学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站点、老年学校、老年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向广大老年人普及科学、健康的生活常识,疏导心理健康问题,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操,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

4.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

以流动人口集中务工企业、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和专业市场群等场所为重点,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康室(村卫生室)为服务平台,开展生殖健康、疾病预防、生活方式、心理卫生等健康教育。通过健康生活方式知识竞赛、发放健康素养读本、专家咨询义诊、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健康咨询、发放急救包、避孕套等活动,提高其健康素养和技能。着力实施“健康宣传多元化,干预措施科学化,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三化进市场”行动,形成株洲流动人口健康促进模式。

责任部门:市计生委、市妇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

5.慢性病防治行动

坚持“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等服务措施,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病人实施规范管理,促使各类慢性病早发现、早预防、早诊疗。全面规范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强化上门随访服务,构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社区互动交流平台。将慢性病防治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定期邀请有关专家讲课,宣传各类慢性病防治知识。以区县(市)为单位分步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优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做好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推进社区慢性病诊断与管理,到2015年建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城。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优化健康服务

以服务市民健康需求为导向,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优化资源和要素配置,拓展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等服务内涵。

1.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不断提升市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市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能力。社区卫生机构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素养提升行动的技术指导和评价等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宣传画、宣讲等传播手段,普及健康素养知识。

责任部门:市爱卫办、市文广新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卫生局

2.健康服务体系提质行动

完善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公立医院及其他医院为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构建结构合理、布局均衡、覆盖城乡居民的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公共卫生检验检测和卫生信息化等建设,建立完善全科医生培训制度,显著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健康服务机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有效处置及时率达到100%,全市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部地区领先水平。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率100%,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形成“首诊在社区、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3.艾滋病防治综合干预行动

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与政策的宣传,提倡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营造艾滋病防治良好社会氛围,提高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扩大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覆盖面,提高检测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加大对艾滋病高危人群综合干预,积极开展安全套推广、针具交换、美沙酮门诊维持治疗等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在病人抗艾滋病病毒、抗机会性感染治疗、随访、药品提供等方面的综合诊疗能力,提高病人生活质量。加大对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的关怀与救助。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红十字会、市公安局、市食药局、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政府新闻办

4.医保保障和服务提升行动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力争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达到75%。切实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保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推行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加大对重大疾病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三无人员”的医疗救助力度。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药品监测制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不合理用药。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食药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残联

5.残疾人康复服务行动

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大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社区康复服务站等康复设施建设力度,抓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逐步实现残疾儿童义务康复。继续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残疾人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及防治用品配置、智力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精神病防治等重点康复项目,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积极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比例。

责任部门:市残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住建局

(四)构建健康社会

倡导健康社会生活方式,着力推进健康校园、社区和工作场所等健康社会细胞组织建设。

1.控烟控酒行动

出台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规定,逐步推进禁烟工作。各单位和公共场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控烟制度,张贴禁烟标志,落实控烟措施。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商场、无烟家庭等基本单元的创建和评比工作。加大烟草危害宣传力度,禁止烟草促销和赞助活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戒烟门诊,开展烟草危害知识讲座,提供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吸烟,遏制青少年吸烟率上升势头。倡导不喝烈性酒,少喝低度酒;宣传过度饮酒对健康、生命的危害。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烟草局、市交警支队

2.健康饮食行动

倡导科学膳食理念,鼓励居民低盐低脂饮食。贯彻《中国减盐行动<2010~2020行动计划>》,开展“科学用盐、促进健康”减盐活动,宣传普及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治知识。开展减盐项目,推广低钠盐,在食盐包装上进行健康饮食宣传。建立食物与营养监测系统,发布株洲营养监测信息。加大餐饮业、社会团体、学校集体健康饮食指导力度。免费发放标准盐具和油具,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标准盐具和油具的使用率。加强对农业、食品加工业及相关食品健康产业的科学指导。

责任部门: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市卫生局、市盐务局

3.健康校园行动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行为养成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重点做好保护视力、心理健康、环境保护、控制吸烟、远离毒品、防止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降低学生营养不良、肥胖、龋齿和近视的发生率。开设健康教育课,教授学生掌握必要的应急逃生技巧。完善学校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测定、预警、指导、锻炼等各个环节上做好学生体质监测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深化“阳光体育”项目,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提高学生体育运动技能。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课外健身活动。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食药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4.健康社区行动

在社区服务体系中明确社区健康专干,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织开展社区健康促进活动。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慢性病防控材料,普及社区健康知识。设立“健康社区”电视栏目,安排专门时段播放广播体操、健身操(舞)等普及健身活动的节目。举办社区健康之家、健康之星、长寿之星等评选活动,提高社区健康行动参与度。举办社区健康饮食(烹调)比赛等特色活动。建立防治糖尿病兴趣小组等社区慢性病互助交流组织,提高社区居民自我保健的能力。积极开发使用居民健康档案。改善老旧小区社区居住环境。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文广新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健康工作场所行动

健全职业病和工作场所慢性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和慢性病防控指导。制作符合工作场所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职业病和慢病防控宣传材料,大力提高工作场所职业病和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覆盖率。开展职业卫生和慢性病防控模范单位评选活动。开展以职业卫生和慢病防控为主题的职工文艺汇演等活动。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建立工间操制度。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单位设立专业健康指导员。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市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统筹协调

建设健康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株洲市人民政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确保健康城市指导性指标和行动要点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建设健康城市责任制,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协作;要认真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从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予以保证和支持。建立激励机制,广泛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居民参与健康城市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大投入,健全体系

建立和完善健康城市建设的保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规范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探索社会筹资机制,积极开拓公益事业投资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各界投入和捐赠,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和支持度,形成多渠道支持的局面。健全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发挥社区、基层卫生机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等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实和完善健康城市网络组织,积极开展针对联络员、技术指导人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信息员、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高素质的建设健康城市专业人员队伍、健康教育宣传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基础上,强化建设健康城市的舆论导向。突出建设健康城市主题,开展各项公益宣传、知识普及、新闻报道和专题讨论,宣传建设健康城市理念和成功经验,营造建设健康城市的浓厚氛围。着力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中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注重兼顾不同群体的健康权益。进一步发挥各类专业学会、协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在建设健康城市中的作用。

(四)监督评价,整合信息

建立年度考核和工作进度监测机制,制订完善包括健康组织建设在内的考评、命名、奖惩标准和办法,加大推进力度。充分利用第三方及社会评价等多种机制,科学、公正地评估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行动纲要内容,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株洲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相关信息资源,为健康城市建设监测和评估提供完整的信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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