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四政办发〔2014〕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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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粮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根据《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厅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管发〔2014〕2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宣传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8日至14日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其中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主题
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
四、活动安排
各级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以宣传贯彻《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吉政令第205号)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一)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组织公共机构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废旧物品回收活动,宣传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相关工作,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目的和意义,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
(四)印制节能宣传画。国管局在公共机构节能网发布了电子版节能宣传画,供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下载、印制、张贴。
(五)自行制作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6月10日,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刊发《四平市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同时全市各类各级公共机构均要自行制作节能低碳、节水节粮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条幅,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张贴、摆放、悬挂,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和“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二)高度重视。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
(三)重在落实。宣传周期间,各地、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内容落实,确保氛围浓厚,确保宣传效果,确保扎实深入开展。市里将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将图片音像资料及总结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市政府节能办公室(联系人:刘爽,联系电话:326695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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