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淮安市和谐示范社区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文号:淮政发〔2009〕212号
颁布日期:2009-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命名淮安市和谐示范社区的通知

淮政发〔2009〕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各地申报及评选结果,决定命名清河区淮海街道向阳社区等21个社区为“淮安市和谐示范社区”(名单附后)。

希受表彰的社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提高创建和谐社区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淮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白银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