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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淮安市和谐示范社区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淮政发〔2009〕212号 |
|---|---|
| 颁布日期:2009-12-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命名淮安市和谐示范社区的通知
淮政发〔2009〕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为主要内容的和谐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各地申报及评选结果,决定命名清河区淮海街道向阳社区等21个社区为“淮安市和谐示范社区”(名单附后)。
希受表彰的社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提高创建和谐社区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淮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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