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文号:连政发〔2009〕27号
颁布日期:2009-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连政发〔2009〕27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业主导地位,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了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表彰先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连云港市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07]14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县区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开拓进取,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的力度,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县区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8年度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县区名单

一、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优秀奖

赣榆县连云区

二、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奖

灌南县

三、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重大项目投入奖

市开发区

四、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规模企业培育先进奖

东海县灌云县

五、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创新创优奖

海州区新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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