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扬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扬府办发〔2012〕128号
颁布日期:2012-05-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扬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2〕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订《2012年扬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2012年扬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会议要求,及时发现查处秸秆焚烧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2012年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2012年扬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政策扶持力度和组织领导力度,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制措施相结合,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实现秸秆禁烧,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督查时间

秸秆禁烧的重点督查时段为夏收和秋播时节,具体督查时间为夏季6月初至6月底,秋季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三、督查重点区域

今年全市夏、秋两季实行秸秆全面禁烧,扬州泰州机场周边、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镇的建成区周围5公里区域为督查重点区域。

扬州主城区重点防范西北绕城高速公路以南、以东,沿江高等级公路以北,芒稻河以西的区域,包括邗江区、广陵区、市经济开发区、新城西区以及杭集镇、泰安镇、沙头镇、瓜洲镇、蒋王街道、汊河街道、槐泗镇等18个镇(街道)。

四、区域分片及职责分工

第一组:市农委,负责沙头镇、杭集镇、泰安镇、湾头镇、广陵区产业园的秸秆禁烧督查工作,联系指导仪征市和广陵区的秸秆禁烧工作;

第二组:市农机局,负责新城西区新盛街道、开发区朴席镇的秸秆禁烧督查工作,联系指导高邮市和新城西区的秸秆禁烧工作;

第三组:市公安局,负责西湖镇、平山乡、城北乡、槐泗镇的秸秆禁烧督查工作,联系指导邗江区的秸秆禁烧工作;

第四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瓜洲镇、蒋王街道、汊河街道、甘泉镇的秸秆禁烧督查工作,联系指导宝应县的秸秆禁烧工作;

第五组:市环保局,负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八里镇、扬子津街办的秸秆禁烧督查工作,联系指导江都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秸秆禁烧工作,统一调度秸秆禁烧工作进展及禁烧信息报送;

第六组:市监察局,负责对各督查组的工作进行效能监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管委会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为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乡镇政府(街道办)的主要负责人为所在乡镇(街道办)秸秆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地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分解目标,签订责任状,把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村组,落实到具体人头,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五、督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督查组各成员单位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中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做好禁烧农作物秸秆工作的检查、监督、执法,防止交通事故和火灾发生。各督查组须保证一名局领导带队督查,做到领导指挥到位、检查工作到位、宣传指导到位,确保本次督查活动顺利完成。

2、注重督查实效。禁烧期间,各督查单位都要制订具体的督查计划,每天要组织专人、专车,配备专用拍摄工具,深入田间地头,查责任落实情况、措施到位情况、秸秆禁烧情况,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责任追究。要重点检查城区周边、高速公路和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敏感区域、重点路段;要加大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对查出的问题当场取证,及时通知当地村委会(街道办),认真填写《秸秆禁烧告知书》,实行现场留单。

3、按时上报信息。督查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环保局日常联系和信息互通,督查期间坚持每日信息上报,各督查组须于每日上午10:30前将前一天督查情况汇总书面报送市环保局。遇到紧急情况,随时报送。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督查组开展工作,准确掌握各组督查情况,坚持督查日报制度,按时将每日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宣传报道。为积极营造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必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一是要在报纸、电视上发布秸秆禁烧通告;二是每日在电视上滚动播放秸秆禁烧宣传信息;三是加强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跟踪报道,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典型,对执行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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