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秋收秋种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秋收秋种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镇政办函〔2015〕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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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秋收秋种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部署秋收秋种、秸秆禁烧和秋粮收购工作,全力确保秋粮丰收、秸秆零焚烧和颗粒归仓,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秋收秋种暨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0月14日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分管农业、环保领导;农委(新区社发局)、环保局、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涉农街道)镇长(主任)(由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2.市农委、环保局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市水利局、粮食局、气象局、供销社、农科院主要领导,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统计局、镇江调查队、供电公司、农发行镇江分行、中石油和中石化镇江分公司分管领导;
3.秸秆禁烧市直挂钩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与序列2不重复);
4.秸秆禁烧督查组单位成员(由市环保局负责通知)。
四、相关事项
1.请市农委围绕秋收秋种及秸秆综合利用主题、市环保局围绕秸秆禁烧主题,分别做好发言准备,并将发言材料打印200份带至会上;
2.请各地将政府分管领导名单(参会部门和镇报名称)、各部门将参会人员名单,10月13日下午4点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处,联系电话(传真):89666888;
3.请各辖市、丹徒区、镇江新区集中乘车参会;
4.请市各新闻媒体派记者参会报道。
附件:1.各镇(涉农街道、园区)参会名单
2.秸杆禁烧市直挂钩责任部门名单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1
各镇(涉农街道、园区)参会名单
丹阳市:陵口镇、珥陵镇、访仙镇、司徒镇、延陵镇、导墅镇、皇塘镇、吕城镇、界牌镇、丹北镇、云阳街道、曲阿街道
句容市:宝华镇、下蜀镇、边城镇、白兔镇、后白镇、茅山镇、天王镇、郭庄镇、华阳街道、茅山管委会、句容开发区、赤山湖管委会
扬中市:新坝镇、油坊镇、八桥镇、西来桥镇、三茅街道、扬中开发区
丹徒区:辛丰镇、上党镇、宝堰镇、谷阳镇、高桥镇、世业镇、高资街道、宜城街道、荣炳盐资源区、江心农业园区
京口区:谏壁街道、新民洲园区、京口工业园区
润州区:韦岗街道、蒋乔街道、官塘桥街道
镇江新区:丁岗镇、大路镇、姚桥镇、大港街道
附件2
秸秆禁烧市直挂钩责任部门名单
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委、市科技局、市地税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办、市侨办、市司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市地震局、市国税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市民宗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镇江调查队、市档案局、市总工会、市供销社、市审计局、市食药监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台办、市城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利局、市民防局、市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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