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2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下达2012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2年是镇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对全面实现2012年度现代化建设目标意义重大。2012年全市共安排重点项目120个,总投资194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43亿元。在项目安排上,突出转型升级、规模带动和高端发展,尤其突出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及现代农业项目对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同时兼顾城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项目。现将2012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重点项目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一个重点项目、一套推进班子”,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按序时进度推进到位。
二、创新工作举措,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在用地计划安排上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用地;对城建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政府投资资金,优先争取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在征地拆迁、项目审批、银行贷款、规划选址、环保评审、人才引进、税费优惠、进口设备通关、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
三、加强协调指导,规范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推进。加强投资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四、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继续实行地区、部门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将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项目实施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加强目标考核。市重大项目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50个骨干重点产业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实行快报制度;对所有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继续实行“月评价、季督查、年考核”制度,不定期组织现场督查;继续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对重点项目进行调整完善。
附件:2012年镇江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
http://www.zhenjiang.gov.cn/xxgk/zfwj/bgswj/201204/t20120401_698325.htm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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