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数字城市信息化系统(三网合一)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数字城市信息化系统(三网合一)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抚府办发〔2010〕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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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0-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数字城市信息化系统(三网合一)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发〔201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数字城市信息化系统(三网合一)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抚州市数字城市信息化系统(三网合一)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城市信息化系统资源,提高数字城市信息化效率,逐步建立沟通快捷、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数字城市信息化长效机制,以提高我市城市信息化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和谐抚州建设,根据国家住建部、人防办、应急办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其它先进城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抚州市数字城市信息化系统(三网合一)项目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数字城市信息化系统(三网合一)项目,整合现有城市信息数据资源,应用现代数字技术,将数字城市信息化系统建设成为平时用于城市管理,战时用于人民防空指挥,突发公共事件时用于应急指挥的“三网合一”综合集成化的现代数字城市信息化监督指挥平台。重点围绕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应急指挥等公共服务领域,建立完善的城市信息采集主动及时的发现机制、问题解决快速精准到位的处置机制、职责分明监督有力的综合评价机制以及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方便快捷的城市信息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建设原则
(一)分级负责,明确功能
市级管理平台主要实现对全市数字城市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指挥与评价功能,县(区)级管理平台主要实现对所在区域具体问题的指挥、处置功能,城管、人防、应急管理平台主要实现各自范围内具体问题的指挥、处置功能。
(二)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按照市级统筹,分县(区)接入的模式,统一设计标准,统一开发软件,统一网格划分,统一事件部件编码,统一信息交换和接口等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规范化建设。
(三)资源共享,精简节约
充分利用已建的独立系统,通过整合改造现有的公用事业、公安、交通、人防监控系统、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系统等各类城市信息资源、网络资源、数据资源和管理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发挥综合效能,降低建设成本。
(四)先进适用,安全可靠
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保持系统的适用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系统预留接口,方便升级换代。
(五)权责明晰,综合管理
遵循权责统一,主体唯一,“部件以条为主,事件以块为主”的基本思路,明确界定各类部件、事件的责任主体。建立综合考评机制,为提高长效管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三、建设任务
(一)组织体系建设
1、组织架构
确立部件“先属主、后属地”,事件“先属地、后属主”管理原则。对于发现的问题,由市指挥中心直接指挥协调市直部门和县(区)指挥中心解决。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方式,运用“网络地图”技术,以1万平方米为基本单位,将抚州市建成区划分为若干个网络单元进行管理。
一是建立“一级监管(市级)、二级指挥(市、区)、三级处置(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城市信息化管理模式。
二是建立“两个轴心”城市信息化管理监督指挥体系。市级监督中心履行监督权、评价考核权、奖惩权,实行高位监督;市、县(区)、部门分别设立指挥中心,负责部件、事件任务派遣、处置和结果反馈。
2、运行机构及队伍建设
设立抚州市数字城市信息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组建信息采集专职队伍。
3、工作流程
建立“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案件处置—处理反馈—核实结案—综合评价”等七个环节的新体系。
(二)信息系统建设
1、系统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住建部、人防办及省应急办有关要求,建设数字化城市信息系统中心机房、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体系、数据库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软硬件平台。
2、运行系统建设
按照标准规定,建设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监督指挥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及数据交换子系统
3、信息采集系统建设
采取市长热线、市长手机、市长邮箱、12319城管热线、市民举报投诉、职能部门开展业务过程中的信息采集和信息采集员队伍的信息采集等相结合的办法,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视频监控资源,建设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城管通)。
4、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建设综合评价子系统,对城市信息化管理工作过程、责任主体和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包括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岗位评价三个方面。考核机制由系统考核、内考核、外考核组成。
5、辅助应用系统建设
建立完善与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应急指挥相对应的数字管理系统。
(三)基础数据建设
采取市场化运作,按照标准规定,建设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单元网格数据库、管理部件和事件数据库、城市地理编码数据库。
(四)制度体系建设
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建立监督制度,制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监督手册》;建立处置制度,制定《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处置(指挥)手册》;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城市管理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将数字城管考核结果纳入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行政效能督察或干部考核等制度体系。
(五)整合利用现有资源
1、基础数据资源。利用市规划、国土(测绘)等部门的空间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及正射影像图等基础数据等资源,为实现对城市管理部件快速定位和精确量测奠定基础。
2、视频监控资源。充分整合公安现有的天网视频监控、交警视频监控,城管路灯视频监控和其它单位自行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并利用信息化手段保证整合后的视频监控系统由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优先正常使用,系统闲时用于监控城市管理,确保一套监控系统多方利用。
3、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利用市电子政务网络和市直有关单位及县区、街办进行数据交互,达到互联互通。
4、信息化平台资源。利用市人防办地面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及场地,建设市级监督指挥中心平台。
四、资金概算
系统所需资金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信息数据普查及系统建设费和后期系统运行及维护费用。
(一)信息数据普查及系统建设费用。整合人防系统、天网工程、政务网等相关资源,将应急联动系统做为数字城管的一个子系统有机融合,资金总概算约为1590万元。
(二)系统后期每年运行及维护费约为527万元。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10月前):完成项目调研、技术方案编制、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建设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4月):完成信息综合普查、应用软件系统开发、系统平台硬件设备安装等;
(三)调试阶段(2011年4月-2011年6月):完成系统联调、测试等工作,针对所有涉及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1年7月):试运行正常后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系统正式运行。
六、组织领导
为强化数字城市信息化系统(三网合一)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抚州市数字城市信息化系统(三网合一)项目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日武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建平市政府秘书长
周付德市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许萍乡市政府副秘书长、人防办主任
周希平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张伟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阎昌荣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峰市发改委副主任
余克振市应急办副主任
饶举元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周连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孔夏生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武奎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建平市编办副主任
王玉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洪年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金龙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陈明市建设局副局长
车正华市规划局副局长
蔡蛟翔市房管局副局长
王繁凡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李勃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谱堂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放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华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国伟市人防办副主任
潘金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黄斌市信息中心主任
黄强临川区政府副区长
尚江黎金巢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组织架构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管执法局、人防办、应急办等组成,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合理确定实施数字化城市的构架模式、网络建设内容和方法步骤,突出系统的科学性和实用性。(2)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负责专家咨询组的建立以及与各专业组的衔接。(3)负责软、硬件系统采购开发、网络资源整合建设及环境建设等。(4)负责项目审批和资金落实等。
2、数据采集市场运作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规划局、市发改委、监察局、公安局、国土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信息中心、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组成,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城市地理数据普查、部件(事件)普查与现场调研、网格划分、部件测绘定位等工作。(2)依照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数据库。认真采集、分析、整理单元网格、部件、空间地理、地理编码、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数据,满足信息系统的运行需要。
3、管理组。由市应急办牵头,财政局、城管执法局、人防办、人保局等组成,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负责队伍建设,编制各岗位管理制度,包括监督手册、指挥手册、评价指标体系等,并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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