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

余府发〔201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国发〔2011〕2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2〕11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侨务资源优势,促进侨务工作科学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坚持为国家大局服务和为侨服务的统一。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围绕三大产业,大力发掘侨务资源,充分发挥侨务工作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全面提高我市侨务工作水平,为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文明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㈡基本方针。华侨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华侨的正当合法权益,关心扶持华侨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引导华侨尊重驻在国社会民族习俗,与当地人民和谐相处,促进华侨团结互助,树立遵纪守法、诚信文明新形象,鼓励华侨发扬爱国爱乡优良传统,为促进祖国和住在国发展及其友好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外籍华人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关心外籍华人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增进外籍华人同我国的亲情乡谊与合作交流,鼓励他们融入当地主流社会、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为促进住在国的发展以及住在国与我国的友好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归侨侨眷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适当照顾归侨侨眷的特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鼓励他们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积极发挥他们有着广泛海外联系的优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㈢基本原则。坚持“三有利”的原则,即有利于海外侨胞的长期生存和发展,有利于发展我国同海外侨胞住在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

坚持区别国籍界限的原则,注意外籍华人与华侨的国籍区别。

坚持公开合法的原则,侨务工作既要遵循相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又要遵守住在国的法律。

坚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既要一视同仁,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又要根据他们的特点,予以适当照顾。

二、主要任务

㈠突出侨务引智,服务科学发展。

工作任务:围绕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海外华侨华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海外高科技人才团队和领先技术,加快推进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

主要举措:

1.做好人才调研摸底与引进。按照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开展海外人才资源调研,加强对我市海外人才资源的掌握,建立新余“海外人才与项目资源库”。配合国家“千人计划”、“海外人才为国服务计划”、省委、省政府“赣鄱英才555工程”,积极推荐引进海外侨胞人才,鼓励、支持和帮助海外侨胞中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以多种形式来我市创业。

2.积极搭建侨务引智工作平台。依托“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华侨华人赣鄱投资创业洽谈会”等重大平台,积极开展“海外侨胞新余行”、“华侨华人专业人士项目对接洽谈会”等活动,提升引智工作水平。加快成立新余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搞好管理、引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侨胞在海外的经济优势和影响力,借助侨商在海外的商务网络和人脉资源,为我市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参与国际竞争、开拓国际市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等提供服务。

3.加快新余市海外交流协会建设步伐。充分利用海外交流协会平台,建立海外人才联络站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等制度,完善引进侨智工作新机制,积极“以侨引才”、“以才引才”,着力引进我市高端产业发展急需的、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来余发展事业,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4.加强与海外人才的联系与交流。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留学回国人员、海外科研人员联系,参与企业科技开发,组团进行国际交流,提升企业整体研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㈡提升引资水平,推动跨越发展。

工作任务:争取和吸引更多侨胞来我市投资兴业,引导和鼓励侨资投向我市重点项目和重点行业,提升引资质量,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主要举措:

1.围绕新兴产业招商引资。根据我市三大产业招商发展方向,以组建“新余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为契机,利用我市各类大型经贸活动和专项经贸协作平台,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海外有实力的华侨华人来余考察。积极引导他们来我市投资兴业,助推我市产业发展。

2.探索利用侨务资源新路子。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我市企业与海外侨商合作开发海外项目,合理规避投资壁垒,开辟更加便捷可靠的国际合作通道,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项目生成点。

㈢涵养侨务资源,加强联谊和引导。

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联谊、服务、引导工作,把“两新两重”(新华侨华人、华裔新生代和重点人士、重点社团)作为涵养侨务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推动我市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举措:

1.开展侨情普查,摸清底数。2012年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侨情普查,把握我市侨情发展状况,加强海外联谊,提升侨务联谊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2.突出工作重点。密切联系海外侨胞,邀请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海外侨领代表来我市参观访问,加深海外新余籍侨胞对家乡的感情。建立统一的海外联络信息传播平台,与海外侨团保持紧密联系。进一步做好港澳地区侨界代表人士和侨界社团的工作,加强合作交流。

3.关注支持华裔新生代发展。通过寻根之旅、海外华裔青少年夏令营等方式,增强海外新余籍青年一代对祖国和家乡的情感,保障侨务资源可持续发展。

4.引导侨界和谐发展。利用多种方式引导海外新余籍侨胞发扬团结互助、和谐共进的传统,有针对性地协助他们建立团结统一的社团联盟,更广泛地凝聚海外新余人的力量,为家乡建设作贡献。发扬传统美德,构建团结友爱、充满活力的和谐侨界。引导新余籍侨胞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社会、民族习俗,大力倡导和谐理念,鼓励新余籍侨胞加强与主流社会的沟通,增进了解,和谐发展。

㈣依法维护侨益,改善侨界民生。

工作任务:加大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提升侨务政策法规的影响。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好涉侨信访工作,努力维护侨益。保障和改善侨界民生。

主要举措:

1.加强侨务法制贯彻落实监督,切实抓好《侨法》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依法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把党和国家对广大归侨侨眷的关怀和照顾落到实处。认真做好侨界人士参政议政工作。积极鼓励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支持新余的各项事业发展。

2.建立健全服务机制。积极帮助侨资企业发展,推动形成良好的侨资企业发展环境。建立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和侨务维权组织,健全为侨服务机制。

3.依托社区做好宣传。认真探索社区侨务工作新机制,积极兴办“侨胞之家”,推进“侨法宣传角”建设,形成“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区贡献多”的良好氛围。“十二五”期间,“侨法宣传角”由1个增至2—3个。

4.做好归侨侨眷帮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侨办等九部委《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意见》(国侨办〔2010〕10号)和省外侨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侨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我省老年归国华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赣外侨字〔2010〕64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老年归侨生活补贴的申请、发放工作。把散居困难归侨侨眷帮扶解困作为凝聚侨心的重要工程。积极开展“关爱工程”、“侨爱工程”活动。继续发挥归侨侨眷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作用,做好归侨侨眷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5.做好侨胞捐资捐赠服务工作。加强华侨捐资捐赠的监管力度,规范管理捐资捐赠项目,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捐资捐赠工程的后续保护工作,维护捐赠人合法权益,推进捐资捐赠服务和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6.加强侨务信访工作。建立健全涉侨经济纠纷案件协调处理机制,维护侨界稳定,进一步健全“四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协调、化解和维稳工作,确实保护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㈤弘扬中华文化,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

工作任务:争取华文教育在我市推行,满足海外华裔青少年学习中华文化的需求,推动江西特色、新余特色文化走向世界,做好侨务外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增强文化向心力和凝聚力。

主要举措:

1.深入发掘新余文化内涵,扩大新余特色文化影响力。

2.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以联络亲情和乡情为切入点,专门开展以海外华侨华人和华裔青少年为对象的文化交流活动。主动与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和海外华文学校、文化团体建立联系,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交流,宣传新余特色文化。

3.积极开展华文教育活动。积极争取“海外华裔青少年新余行夏(冬)令营”活动项目,打造新余特色文化品牌,做好华裔学生联谊服务工作,增进华裔青少年对新余的了解。

4.加强与海外华人媒体的联谊合作。邀请海外华人媒体来新余采风,增进了解,促进交流,向世界广泛宣传新余、介绍新余。

三、组织实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把侨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侨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侨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侨务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侨务部门要发挥统筹管理职能,积极开展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本意见贯彻落实。

㈡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侨务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树立“大侨务”的观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促进我市侨务工作科学发展。

㈢加大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从侨务工作的性质、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解决好侨务办公室的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问题,切实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专人负责侨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力量;加大侨务工作经费投入,并将侨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不断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各项侨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㈣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配备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热心为侨、廉洁奉公的侨务工作人员。分层次、多渠道开展侨务干部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侨务工作干部队伍。加强侨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各级侨务干部要加强侨务政策理论学习,掌握国家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深入了解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所思、所需、所急,真正做到知侨、亲侨、为侨,不断拓展侨务工作新领域,大力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推动我市侨务工作科学发展。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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