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锦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锦政办发〔2009〕95号
颁布日期:2009-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锦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锦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业经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2009年锦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93号)和《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锦委发〔2009〕17号)精神,特制定2009年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73.1万人,比上年新增6.5万人,参保率达到9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3.8万人,参保率达到80%。

2.将全市11.3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制定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的在职职工,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其他在职职工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全面启动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

3.农村常住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169.16万人,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基本达到100%。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4.全面落实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每年80元补助。

5.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以上和55%以上。

6.参合农民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45%以上。

7.30%的单独统筹县(市)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试点。

8.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政府资助水平,开展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之间的衔接试点。

(三)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9.确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定期向社会公布新农合基金收支情况。

10.配合省启动医疗保险“一卡通”工程,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业务信息交换平台。

二、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一)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

(二)按照国家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和要求,实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100%纳入集中采购。

(三)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原则,逐步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1.制定并实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建设2个县医院(含中医院)、11个中心乡镇卫生院、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贯彻执行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

(二)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3.培训30%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培训人数达到720人。

4.培训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

5.提高学历教育,选送一批县、乡、村卫生机构的助理医师参加成人医学专科、本科学历教育。

6.健全和完善相关措施,落实市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的政策。

7.启动实施免费为基层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

(三)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8.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9.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10.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11.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中医药。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1.开展建立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实施城市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年底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70%。启动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2.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主的健康检查。

3.为孕产妇提供免费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

4.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5.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以讲座的形式普及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年内完成对城区的20个社区和农村20个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工作。

6.建立统一的恶性肿瘤数据库,完善恶性肿瘤信息登记系统。在农村高发地区及某些城镇社区建立重点癌症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早期治疗示范基地。

7.在全市60%以上的乡镇开展建立儿童免疫信息个案的管理系统工作。

(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8.对全市1994—1995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免费接种。

9.为全市农村生育妇女免费提供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中期超声筛查、住院分娩补助、产后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

10.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

11.支持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000座。

12.开展艾滋病监测与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年内完成5500例。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3.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疾病控制、精神卫生、采供血、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14.建立健全急救网络,实现全市急救的快速反应,完成市本级急救网络建设工作。

15.初步建立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逐步推行病志“一本通”。

(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16.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发展“一个中心,多个专科”

1.按照“一个中心,多个专科”的整体框架,重点完成骨科医院及老年心理疾病诊疗中心建设。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监管,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注重成本核算与控制。

(三)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

3.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四)加快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4.启动全市医疗机构一体化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前期工作,以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病历为重点,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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