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原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有所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其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一、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全体成员名单

主任:高科市长

副主任:刘志虹副市长

委员:张志坚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

王太水市教育局局长

郭长印市监察局局长

王岩市财政局局长

袁宏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之栋市住建委主任

高佩亮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高雪松市交通局局长

王晓东市水利局局长

徐洪峰市服务业委主任

张岩市旅游局局长

杨旭光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王尚君市环保局局长

徐光市安监局局长

刘志成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副主任

王忠刚市消防局局长

陈友昌市港口与口岸局局长

沙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徐杰市地震局局长

宋连峻国网盘锦供电公司总经理

吴东平市规划局局长

刘洪涛中油辽河油田公司规划计划处副处长

孙雨盘山县县长

陈林松大洼县县长

冯英双台子区区长

陈宝库兴隆台区区长

张志焕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主任

杨昕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二、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高科市长

副主任:刘志虹副市长

委员:张志坚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

郭长印市监察局局长

王岩市财政局局长

袁宏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之栋市住建委主任

高佩亮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高雪松市交通局局长

王尚君市环保局局长

王忠刚市消防局局长

沙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吴东平市规划局局长

刘洪涛中油辽河油田公司规划计划处副处长

冯英双台子区区长

陈宝库兴隆台区区长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吴东平(兼)。

三、盘锦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方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县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

(三)审议重大、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四)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五)审议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技术标准和规定;

(六)审议城市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七)审定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

(八)审议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案件的处置方案;

(九)履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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