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鄂府发〔2015〕2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5日

鄂尔多斯市推进足球运动改革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足球作为世界第一大运动,已出现了高度社会化和商业化的特点,而且朝着规范化、职业化趋势发展。足球运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成为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象征,对振奋民族精神,带动全民健身,促进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足球运动在我市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全市经常参加足球锻炼的约有5000多人(包括学校)。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成了一批标准体育场馆,为足球运动的发展提供了场地保障。全市现有各类足球场188个。其中,学校足球场171个、公共足球场13个、企业足球场4个;在建足球场21个。全市现有国家二级以上足球裁判员93人,从事足球训练的教师119人,8个旗区成立了足球协会。在全市202所中小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有校级足球队的学校99所,足球运动员2164人。但我市与发达地区相比,足球运动发展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足球文化的培养和宣传不到位,踢足球的普及和推广水平低,足球进校园尚未真正落到实处、尚未从青少年抓起,培养选拔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的机制和全社会关心支持足球发展的氛围还未形成,足球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足球运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带动作用不明显,对足球运动的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足球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区足球发展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足球运动改革发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我国足球事业的重要批示精神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区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的安排部署指导,以深化足球运动改革为重点,把培育足球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与职业足球运动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公共足球运动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市足球运动普及率、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我市足球运动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发展普及足球运动,增强国民体质,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健身需求。

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管办分离,市场化运作。要将足球运动事业列入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足球运动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动员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形成有利于足球运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3.坚持重心下移,从青少年抓起,夯实人才根基。尊重足球运动发展规律,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将重心放在学校和基层,推进体教结合,壮大学校足球运动规模,提升学校足球运动质量,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

4.坚持立足体育,服务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足球运动的独特作用,把足球运动发展融入地区发展战略,促进城市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通过推动足球产业发展,服务地区经济转型。

二、发展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组织完善、管理科学、市场化运作的足球运动发展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完善竞训体系;以校园足球运动为重点,建立健全校园、业余、企业、社区足球联赛竞赛机制,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发展、选拔、培养、输送、锻炼人才的体系;大力发展群众性业余俱乐部,足球运动人口明显增多,基础设施较大改善;倡导“快乐足球”理念,推进足球运动进校园工程,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打造准职业化足球队,促进足球运动产业化,满足多元化足球运动发展需要。

(一)场地建设。在整合现有足球场地的基础上,将足球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布局,制定全市足球运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5-2017)。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确保每个旗区政府所在地有一个标准的面向社会开放的足球场地。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入驻企业超过15家以上)都要建设一个标准化足球场。所有足球特色学校、特色幼儿园实现人造草坪全覆盖。

(二)校园足球建设。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启动全市校园足球工程,营造良好的校园足球文化,努力使校园足球发展的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位居自治区前列。力争建成34所国家级足球特色校、40所以上自治区级足球特色校、20所市级足球特色校、30所旗区级足球特色校、13所足球特色幼儿园,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相适应的校园足球强市。

到2017年,全面普及校园足球课程。构建完善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即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级联赛体系。加强校园足球精英梯队建设,拥有能够参加U系列足球比赛等国家级赛事的球队2—3支,可代表全市参加自治区级比赛的球队10支以上。到2016年底,引进和招聘足球专业教师和专业教练员150名,自主培养C、D级教练员50名。

(三)社区足球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社区足球文化,积极提倡建设标准型或小型足球、笼式足球场地,推动校园足球场地向社区开放,完善业余联赛体系、社区足球联赛体系,不断增加足球体育人口。到2017年,拥有200支以上各年龄段业余足球队、常年参加足球运动的人口达到2万人。

(四)企业足球建设。开展企业职工足球联赛,到2017年成立20个以上的企业足球俱乐部,使足球运动成为企业职工文体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职业俱乐部建设。强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建一支准职业化足球队。

三、重点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加强专业足球训练基地和足球场地建设,提高现有场地设施的利用率。从2015年开始,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各级城市建设规划,在现有足球场地资源的基础上,在规划城市绿地公园、公共体育设施、较大规模的社区和新建学校时,因地制宜,配套规划建设标准型或小型足球场地,推动足球活动开展;各旗区要利用好现有场地,到2017年每个旗区建成1个标准足球场、5个以上的小型足球场地。市本级要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确保到2017年有1个自治区级示范性足球训练基地和1个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足球场地在市级各类学校实现全覆盖,并配齐足球教学和训练设备在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入驻企业达15家以上)要建成1个标准化足球场地。在优先保证各级各类正式比赛的前提下,制定公共足球场地、学校足球场地定时免费开放计划,鼓励和支持校园足球场地向社区开放,力争到2017年实现全部开放,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尽可能多的足球活动场所。通过三年努力,全市足球运动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足球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较大提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足球运动设施格局。

(二)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运动。

1.布局特色校,打造精英队。将是否成立学校足球队作为自治区示范校和优质学校评估认定的条件之一,2015年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全部建立男女各1支校级足球队,培养一批综合素质过硬、竞技水平突出的足球运动员,做到学习与足球运动并重,确保到2017年可以参加各级各类足球比赛的学生人数达到4万人以上。

在全面普及足球运动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全市职业中专(包括职业高中)U19男女精英球队各1支,普通高中U19男女精英球队各1支,初中U15男女精英球队各1支,小学U13男女精英球队各1支,形成校园足球梯队,分别对接全国、自治区相应组别比赛。

2.激活四级联赛,完善注册制度。加快建立并完善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把校园足球联赛列入旗区的体育竞赛计划,由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级体育部门要把校园足球联赛列入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竞赛计划。开展中小学足球联赛,鼓励各旗区学校举办校内班级、年级比赛。鼓励校园足球联赛承办单位、参赛队伍通过多种方式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

(1)各旗区联赛。旗区内联赛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三级联赛,分别命名为“娜荷芽”杯、“校长”杯和“旗区长”杯。各旗区通过足球比赛确定本旗区各中小学的联赛分级情况。小学: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分甲级队、乙级队、丙级队三级,伊金霍洛旗分甲级队、乙级队两级,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和康巴什新区不分级。初中: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分甲级队、乙级队两级,伊金霍洛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和康巴什新区不分级。从2015年开始,各旗区定期举办本旗区的校际联赛。市教育局定期组织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高中、初中、小学的总决赛,旗区不重复组织。

(2)市级联赛。市级联赛命名为“市长”杯。市级联赛分为东西赛区,西赛区包括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东赛区包括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和康巴什新区。各赛区名次列前的参加全市总决赛。各旗区参赛队数根据学生人数占全市总人数的比例分配,至少保证每个旗区在每个组别有1支参赛队伍。

(3)市级锦标赛。全市每年举行一次市级锦标赛,参赛队为各旗区中小学联赛第一名,在学生运动会期间比赛。

完善各级学生运动员注册制度。2017年前,建立教育部门、体育部门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和青训运动员注册系统,建立校园足球赛事管理服务系统,注册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级竞赛的学生运动员数分别达到高中800人以上、初中1800人以上、小学5000人以上,实现青少年足球人才、赛事、服务的统一管理,使我市足球注册人口以校园足球和四级联赛为基础,走在自治区前列。

教育部门牵头,会同体育等部门,认真组织球队参加自治区级各类赛事。

3.完善招生政策,打通成才渠道。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建立足球后备人才认定标准及升学管理制度,畅通足球特长生学籍建立、培养输送通道,逐步理顺以高校为龙头的大中小学“一条龙”足球梯队建设和运行机制。积极发掘外省市足球人才,利用卧室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和发展潜力等优势,吸引一大批优秀足球特长生来我市发展。制定小学班际、初中校际、高中(包括职业中专)旗区际足球运动员流动政策。逐步增加建设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学校数和招生比例。

4.加强校园足球课程建设和教研。2015年,全面普及校园足球课程。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改革课程并制定校园足球教学计划,在开齐开足体育课的同时,开齐开足足球课。到2017年,全市自治区级以上足球特色学校实现小学每班每周不少于2节,初中每班每周不少于1节,高中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每班每两周不少于1节,足球特色幼儿园每班每周不少于2节足球兴趣课。开发开设足球校本课程。足球特色学校逐步形成以足球教学为主渠道,以校内外比赛为拓展,以校级足球队为重点的有梯度的足球运动体系。

加强市旗区两级教育部门体卫艺科(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通过选拔本土优秀教师、教练员和向外引进的方式加强足球工作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对全市校园足球的教学、训练、比赛、培训等的组织管理。2015年,各旗区体卫艺股至少有1名足球专业工作人员;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至少有1名足球专业工作人员。到2016年底,各足球特色学校均要编制完成科学、系统、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使用的足球教学和训练本土教材,规范全市青少年足球教学训练过程。逐步探索构建基于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外教育场所、青少年夏令营、训练基地相结合的足球人才培养模式。

(三)抓好社区足球,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为创办足球文化品牌,打造我市足球品牌赛事,将整合、归类现有各业余足球赛事,建立全市业余足球大联赛体系。要建立健全各级足球协会组织,市足球协会要配备高规格领导班子,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足球改革发展。2015年6月前,各旗区均要成立足球协会,配齐领导班子,指导本旗区足球运动发展。鼓励民间组织、工会系统、企业社会力量成立足球俱乐部,举办足球赛事。在2015年底前每个社区均要成立一个业余足球俱乐部,参加社区业余足球联赛。市体育局将足球运动项目作为每年市民运动会的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到2017年,每个社区均要有两支以上业余足球俱乐部,全市拥有200支以上各年龄段业余足球队。在时机成熟时,将全市业余联赛体系、旗区联赛体系和社区联赛体系有效对接。在大力发展11人制足球运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5人制和沙滩足球发展计划、赛事计划,力争足球项目全方位发展。

加强与中国足协和自治区体育局的联系与沟通,积极申办国际、国内足球顶级赛事,如亚洲杯预选赛、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国家队热身赛;承办高端商业足球赛事,如世界顶级俱乐部比赛,促进足球产业发展,满足市民欣赏高水平足球比赛的需求。

(四)抓好企业足球。

在2015年3月前,我市和中央、自治区驻市大型企业均要成立企业足球俱乐部,参加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业余足球联赛。有条件的企业要成立足球协会,指导具体工作。选派优秀的企业俱乐部参加全区企业职工联赛。到2017年,参加全市企业足球联赛的队伍达到20支以上,参与人数超过1000人。

(五)引进职业俱乐部,加强后备人才建设。

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出资、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引导市内经济实力较强,热爱足球运动的企业作为发起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建准职业化足球队,参加自治区职业或准职业联赛,为自治区职业足球发展打基础、输人才。

(六)加强足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大力实施“人才强足”战略,完善足球人才培养、引进、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监督机制、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利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引进国内、外高水平教练员。2016年底前,引进150名足球专业教师、教练员,自主培养C、D级教练员50名。

2.大力加强教练员、裁判员、足球科研医务人员、俱乐部管理经营人员、足球比赛管理人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2015年开始,每年培训100名国家二级足球裁判员、30名国家一级裁判员。在全市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的培训体系,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企业职工足球联赛、社区足球联赛、机关干部职工足球联赛提供保障。

3.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行“走出去”政策,每年派遣20-30名优秀教练员、裁判员到广州、青岛等国内足球发达地区或国外接受培训,为实现足球事业发展规划目标提供人才支撑。

4.在市体育职业中学开设足球专业,培养卧室足球专业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足球运动顺利推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组织宣传、改革、编制、体育、教育、发改、民政、工会、税务、公安、财政、人社、规划、工商、文广、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适合我市足球运动发展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抓好工作落实。根据自治区要求,成立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承担领导小组和市足球协会的日常工作。各旗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要将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本旗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足球运动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旗区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年评估领导班子实施推动足球运动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市、旗区教育系统要设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市、旗区两级部门和地区联动机制,畅通工作沟通渠道,上下形成合力,推动足球运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建立市对旗区足球改革发展状况的综合评价机制,在资金、场地、机构和人员方面形成强有力的支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保障到位、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取得成效。

(二)政策保障。积极推动市、旗区两级足球协会建设,指导其选齐配强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人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激励措施,加强各类足球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制定三年优惠政策,扶持足球俱乐部建设。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足球俱乐部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简化足球运动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三)场地设施保障。建设完善足球运动场馆体系,为开展群众性足球运动提供基础设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的有关规定,依法落实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办理公众责任保险给予政府补贴的形式,推动校园足球场地等公共体育场所对外开放。规划社区地块,从土地使用和税收政策方面鼓励社会投资新建足球场地,标准化改造利用中小学运动场,通过安置灯光,在夜间向社会开放。

(四)经费保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市、旗区两级财政要从2015年开始设立足球运动专项资金,将足球运动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在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上予以倾斜,为校园足球、社区足球、企业职工足球、职业足球、人才培养、场地维护和管理等提供支持。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大型企业投资,吸引社会各界支持足球运动。

(五)运行保障。以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方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引进场馆运营管理公司,投资兴建、综合经营、统一管理足球运动场馆,并开发培训交流、比赛组织、体育旅游以及足球用品经营等市场,增强足球运动的发展活力。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足球运动在增强人民体质、丰富文化生活、加强青少年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济、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足球运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足球运动发展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通报制度。市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评估通报市本级和各旗区实施本计划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评估结果和建议意见上报自治区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足球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严肃赛风赛纪。各级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要对足球领域可能出现的违法乱纪现象严格监管,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营造健康有序的足球运动环境。

本计划在市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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