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保畜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玉政〔2012〕27号
颁布日期:2012-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保畜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去冬今春以来,我州境内普降大雪,特别是玉树、称多、曲麻莱、治多等地部分乡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雪灾,由于降雪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积雪程度深,局部地区已形成中(重)度雪灾,导致牲畜大量死亡,给牧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损失,防灾抗灾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防灾抗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县政府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全力以赴做好抗灾保畜工作。一是各县要结合当前我州千名干部进万户宣讲政策活动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尽快合理调配县乡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村社,调查核实灾情,把各项措施落实到村社和牧户。二是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州县卫生部门要贮备各类抗灾救灾药品,积极开展巡回医疗,为牧民送医送药,确保灾区群众生命安全;动物防疫部门要紧急开展驱虫等畜疫防治工作,努力消除污染源,坚决防止各类疫病发生;州县民政部门要安排粮食(青稞)、帐篷、衣被等救灾物资,对五保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进行重点安排,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保证防灾抗灾工作有序进行。各级领导要时刻牢记“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防灾意识,层层落实各项防灾抗灾措施,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工作力量到位、各项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好防灾抗灾各项工作。一是县乡政府要组织引导农牧民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打破草场界限,统一组织转场,加大牲畜补饲力度,特别要重视对幼畜、种畜和生产母畜的补饲;引导牧民及时出售非生产用畜,以减轻草场和补饲草料的压力,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各县要积极落实各项抗灾保畜资金,按照州财政补助10%,县财政补助30%,农牧民自筹60%的比例筹措饲草料购置款,为抗灾保畜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四是交通部门要重点做好重要路段的巡查保障工作,确保道路畅通无阻。五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做好对受灾地区口粮、饲料、燃料的调运工作。

三、重视加强和健全值班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防灾抗灾期间,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民政、农牧、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通讯设备和预报网络的检修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严格落实灾情逐级上报制度,特别要加强对重点乡村的信息反馈工作,绝不允许出现漏报、瞒报、虚报的现象,要实事求是地客观反映受灾情况,为抗灾保畜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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