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王秀江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王秀江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滨政任[2014]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王秀江的滨州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职务;

鲍新义的滨州市农业局调研员职务;

马东胜的滨州市司法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红的滨州市财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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