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 | 文号:青教办字〔2009〕59号 |
|---|---|
| 颁布日期:2009-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青教办字〔2009〕59号
各区、市教体局,局属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4月11日,淄博市张店区铝城二中组织师生赴沂蒙山革命根据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所乘车辆途径沂水县时因下雨路滑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5名学生死亡,37人受伤,其中教师7人,学生27人,家属2人,导游1人。经初步认定,该事故为单方交通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省教育厅下发了特急明电《关于加强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鲁教明电[2009]2号)。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管理,保障师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坚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活动前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严禁车辆超速、超载。
二、严格落实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备案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组织的外出集体活动严格把关,未经审批或备案,严禁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
三、加强安全教育。要结合外出集体活动的特点,在活动之前对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活动中出现意外事故,要迅速做好应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四、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恶劣天气,一律不准组织外出。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