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

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全市对外贸易结构调整,推动出口结构转型升级,现就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出口产品的配套能力和聚集发展能力,提升区域和产业发展竞争力,促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增强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当前,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加快推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市商务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有利于优化我市出口商品结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开展国际合作。

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是增创外贸发展新优势的有效措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市综合经济实力明显跃升,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对外贸易总量位居全省前列,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出口企业集群。加快推进示范基地建设,能够促进我市现有产业优势加速转化成为外贸竞争优势,推动我市由外贸大市向外贸强市跨越。

二、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规划、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坚持企业主体、创新驱动、政策扶持,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结构优化、配套体系完整、国际竞争力较强的现代产业聚集区和骨干外贸企业,促进全市外贸进出口结构优化升级,外贸发展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对外贸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推进建设机电、高新技术、纺织服装、化工、轻工、食品农产品加工等六大现代外贸产业,到“十二五”末,建成50个特色鲜明、结构优化、产业链较为完整、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出口产业聚集区,示范基地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60%以上,年进出口额过亿美元的企业达到25家以上,技术研发、产品检测、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交流、产品展示、物流环保、贸易促进和认证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

三、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认定标准

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指产业特色鲜明,具备一定出口规模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能力,产业链和配套体系较为完整的出口产业聚集区和外贸龙头企业集团。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分为产业基地和企业基地两类。

(一)产业基地的认定条件。

1.基地出口规模较大,产业特色明显,出口商品优势突出,机电、化工、纺织服装行业年度出口额不低于1亿美元;农产品、高新技术、轻工行业年度出口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

2.产业链条较为完整,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网络的出口企业集群;基地内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商务信息服务、公共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检测、物流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3.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外贸转型升级工作,具有较好的外贸发展环境,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明确,配套政策完善。

(二)企业基地的认定条件。

1.基地内机电、化工、纺织服装企业上年度出口额分别不低于5000万美元,农产品、高新技术、轻工企业上年度不低于3000万美元。

2.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渠道,核心品牌进入省重点培育的国际知名品牌行列。

3.企业对当地同行业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企业研发创新、质量检测等机构与当地20家以上同业企业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扶持政策

各级商务、财政、税务、海关、检验检疫、金融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政策、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优先支持基地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支持基地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加强出口品牌建设,支持基地内企业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提高出口退税服务质量,优化口岸通关环境。

(一)优先推荐出口规模较大、组织管理完善、发展成效显著的市级示范基地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项目,积极争取获得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

(二)优先支持基地公共检测平台、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公共环保平台、公共展示平台、公共物流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公共认证服务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资金采取项目管理、部分支持的方式,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符合条件项目实际支出的50%。

(三)优化金融服务环境。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对基地内企业开展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保单等为质押的贷款业务,优先给予企业项目融资、保单融资、订单融资等支持;支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再融资和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实行“一企一策”服务模式,支持企业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四)优化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口岸通关费用。三年内示范基地内海关实施AA类和A类管理的企业比例实现大幅增长;支持基地企业获得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绿色通道资格;扩大山东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电子口岸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企业的覆盖面。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国税局、潍坊海关、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示范基地建设的推进实施、申报评审和管理考核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成立相应机构,指导本地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培育、建设和管理工作。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产品设计、贸易促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产品质量可追溯、环保、展示、物流、信息和认证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2011年年底前,示范基地全部建成门户网站,实现基地内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推动示范基地实施创新与品牌带动战略,构建多元化市场格局。支持基地企业拓展拉美、中东、非洲、南亚、东盟等新兴市场;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支持基地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支持企业提高“三自三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商品出口比重。

(三)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有效应对贸易摩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负责组织辖区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发起成立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商会,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对外贸易经营秩序,建立政府部门、基地商会和基地会员企业共同参与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鼓励基地企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维权组织和保护联盟,制定行业知识产权公约,形成多元化的维权援助机制;加强基地商会与境外行业商协会的联系,促进境内外、国内外商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全市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进行组织、指导、考核、验收。对示范基地建设实行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年终对全市各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排名前10位的基地给予表彰和奖励。2012年年底,对三年的建设情况进行总体考核,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调整未达标的基地、基地办公室和基地商会,同时培育发展新的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出台相应的措施和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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