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决定

颁布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文号:烟政发〔2012〕6号
颁布日期:2012-0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经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0〕5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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