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渭南市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渭南市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渭政办发〔2009〕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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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渭南市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渭政办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制定的《渭南市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渭南市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根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努力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去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各项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要素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财政金融价格、社会体制等领域改革也都有序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但也应该看到,我市地处内陆,与东部发达地区、我省兄弟地市相比,体制转轨速度慢,市场经济基本制度及其相关改革整体滞后,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障碍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和国内东部地区大发展的严峻形势,我们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迫切需要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的更大的突破。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为“十二五”时期经济
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更是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关键一年。面对国际国内多方面的严峻挑战,抓住中央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给我市提供的难得机遇,稳妥解决好旧体制遗留的老问题,努力克服新体制形成的新问题,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争先进位,必须紧紧围绕发展方式转变与和谐社会建设,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要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正确把握改革的方向和原则,努力做到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将当前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暂时困难转化为扩大国内需求、优化经济结构和完善体制机制的历史契机。通过不断深化各方面改革,为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渭南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009年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推进改革,围绕调整结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改革,围绕开展节能减排带动循环经济起步推进改革,围绕事关全局与长远的重点领域推进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全市上下、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局面。
2009年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
(一)加快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激发投资活力
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市编办牵头)。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积极推行集中审批、网上审批等方便快捷的审批形式,切实加强审批事项后续监管。选择一部分单位和审批事项,开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试点。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效能考评制度体系。探索开展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监察局牵头)。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牵头)。
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地方和企业的投资决策权限,规范和优化投资管理程序,提高效率。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研究制订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意见,完善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科学界定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吸引更多民间资金进入投资领域,优化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市发展改革委
牵头)。
(二)积极推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创新区域发展方式
不断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激发县域发展活力。继续抓好华县、韩城(市)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增强试点县权限,继续落实扩大的具体权限,加大对试点县的扶持力度,加强对扩权强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促进试点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深化农村改革,健全有利于“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
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巩固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完善农村综合改革联系村制度(市农业局牵头)。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力争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加强流转过程监督,保护农民权益。继续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完善土地承包信访和纠纷调处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牵头)。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建立和实行土地征用与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同步进行的制度,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
就业和社会保障(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积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民创办生产、销售、服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和完善有利于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代理制度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争取在韩城、华县各设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市农业局牵头)。
(四)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健全市场主体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任务,重点完成二十二户省属下放企业改制任务。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提升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规模和层次。继续抓好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后续工作,妥善安置职工,有效盘活优质资产。改革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继续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模式和薪酬管理体系,开展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继续推行外派董事制度(市国资委牵头)。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继续推进市属企业全面预算制度的实施。积极推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试点。完善产权转让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国资委牵头)。
推进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形成多元化城市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加强对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后的监管(市建设局、市交通局牵头)。
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市中小企业局、市国资委牵头)。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牵头)。
(五)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经济调控体系
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和投融资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以贴息、担保、参股和风险投资为主的财政产业性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形成财政资金围绕信贷资金安排、信贷资金围绕优势项目投放的运行模式。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公务卡改革试点范围,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快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管机制。以预算管理为重点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市财政局牵头)。
(六)完善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完善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深入推进电价改革,进一步理顺煤电价格,逐步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建立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适时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市物价局牵头)。
创新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以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契机,研究制定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探索建立政绩考核、绿色信贷、环境税费、环境法制、公众参与等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牵头)。继续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价格约束机制,加快推进排污费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改革,改进征收方式、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缴比例(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牵头)。
(七)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市公安局牵头)。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清除制约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政策性障碍(市建设局牵头)。
规范土地和矿业市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集约用地机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积极稳妥开展工业用地“招拍挂”工作。有序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八)推进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的政策体系、创业带动就业体系、就业援助体系和公共职业培训体系。研究制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组改制、关闭破产和经济性裁员中的失业调控政策。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健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工资收入宏观指导体系。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和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牵头)。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完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研究制定我市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可选1至2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全面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健康行动项目和农村妇女免费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以煤炭、建筑等行业为重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联动调整机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牵头)。完善促进住房合理消费的政策措施,健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体制(市建设局牵头)。全面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继续推进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扩面工作。继续实施城乡低收入人口救济制度(市民政局牵头)。
(九)加快推进社会领域改革,激发各项事业活力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制度,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市教育局牵头)。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和理顺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和国有文化单位的战略性重组,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促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市文化局牵头)。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探索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新农合实现全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市卫生局牵头)。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市卫生局、市物价局牵头)。
三、加强组织领导,鼓励改革创新
继续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决策,发展改革部门总体指导、综合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推进的工作方式。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改革,由主要领导负责。并于十一月十五日前将改革的进展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报发改委体改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各改革牵头部门要明确责任、制定规划、明确步骤、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形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改革工作责任制,落实好年度工作意见,做好改革、全年总结和通报。
开展重大改革事项的调研,实行鼓励改革探索创新政策,保护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自主开展各类综合和专项改革试点。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积极支持和指导各县市(区)自主开展的改革试点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健全试点工作管理与协调推进机制,保障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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