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政函〔2014〕33号 ---|--- 颁布日期:2014-07-0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函〔2014〕33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市政函〔2014〕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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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函〔2014〕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国质检质函〔2012〕84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单位如下:
组长:董军市长
常务副组长:韩松副市长
副组长:陈松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玉萍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食品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房管局、市安监局、市城改办、市地铁办、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法
制办、市金融办、市会展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丁玉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质监局副局长景六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别由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和市环保局任组长单位,负责经济运行、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教育、总结考核。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日
市政函33.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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