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欧亚经济论坛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城市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欧亚经济论坛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城市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函〔2015〕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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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欧亚经济论坛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城市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5〕2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欧亚经济论坛等重大活动顺利实施,充分展现西安良好的城市形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市环境容貌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迎接欧亚经济论坛等重大活动举办为主线,兼顾中秋、国庆双节氛围营造工作,统筹城市管理资源,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着力解决管控水平不高、不细、不精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干净、整洁、靓丽、有序的城市环境容貌,为欧亚经济论坛成功举办、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市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时间及整治范围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本次活动的整治范围为:城区主次干道沿线、主要广场、高架桥下、街头绿地、商业街区、客运站点和城市出入口;论坛主会场、分会场、代表入住酒店周边、活动点线、旅游景点周边等区域。
郊区县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广场、景点和通往主城区道路出口周边。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综合整治。集中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占道夜市;整顿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清理沿街建筑立面乱象,规范户外宣传咨询活动;救助劝离护送沿街流浪乞讨人员;提高垃圾清理清运、环卫设施管理和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更换刷新沿街破损污浊的果皮箱、垃圾桶,并按时清掏。保持公厕、垃圾站点外立面整洁。整修城市绿化带、绿篱、花坛及行道树树坑、树池,清理枯枝败叶和集存垃圾等问题;完成各个节点地段鲜花布放及立体造型安放工作;落实公园广场管理规定,整修清洗基础设施,提高管护水平;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秩序管理;严查擅自出土的建筑工地和违规清运建筑垃圾的运送车辆,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及相关责任单位按照管辖范围落实。
(二)开展街景氛围和节日气氛营造工作。对城市道路、高架桥、立交桥路灯彩灯等照明设施进行检修,保持亮灯率;检查督促大型电子显示屏、霓虹灯、单立柱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整修清洗刷新广告载体,更换残缺破损污浊广告画面;按照要求设置灯杆挂旗、彩旗,悬挂横幅,营造街景氛围;清理归顺重要节点架空线缆,整修重点区域“三烂”路面及人行道,保持道路及人行道平整无坑洼。
此项工作由市市政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及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落实。
(三)加强地铁沿线及出入口环境整治。整修归整清洗地铁施工场段施工围挡,更换残损画面,美化环境;按论坛要求,张贴悬挂设置宣传物品,营造氛围;保持车站卫生环境优美,维护地铁出入口及周边环境容貌整洁有序,展示西安文明形象。
此项工作由市地铁办牵头,相关区、开发区及责任单位按照管辖范围实施。
(四)打击“摩的”非法载客运营行为。以城市中心区域、论坛会场、代表驻地、活动点线、地铁沿线、景点周边为重点,严查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维护动态交通秩序和市民游客出行安全。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各区县、开发区组织实施。
(五)整治客运站点周边环境容貌秩序。清理积存垃圾杂物,拆除擅自设立或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牌匾标识,规范指示牌、标识牌设置,取缔流动占道摊点,落实环境卫生“三包”责任制,维护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组织实施。
(六)提高旅游景点周边环境秩序管控水平。以市区内主要旅游景区(点)、旅游交通主干道和旅客集散地周边为重点,制止和纠正乱设摊点、尾追兜售行为;整治和规范周边门店牌匾招牌设置,清理乱贴乱挂现象;规范景区周边机动车停放秩序,方便市民游客出行;严查“黑车、野导”,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此项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配合,各区县、开发区实施。
四、阶段划分及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欧亚经济论坛环境整治保障阶段(从即日起至9月26日)
按照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各区县、开发区组织实施,在全面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围绕欧亚经济论坛环境保障工作,集中开展综合整治活动。9月22日前,以处置室外暴露垃圾,加大重点区域保洁频次,清除破损的各类牌匾标识和沿街乱象等问题为重点,制止和纠正各类违规行为。要组织辖区街道、沿街商户、企业单位开展大擦洗、大清理活动,坚持每日冲洗主干道及人行道,维护环境容貌整洁有序。
9月22日至9月26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迅速转入欧亚论坛环境保障工作。合理调配保障力量,突出对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监管,实施全方位保障。要集中力量强化对占道经营、占道夜市、出土工地、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管控,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理的各项规定,全力为欧亚经济论坛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条件。
第二阶段:中秋国庆期间环境整治保障阶段(9月27日—10月7日)
针对前期整治和保障工作出现问题,拾遗补缺,积极做好中秋节、烈士公祭和国庆节期间环境保障工作。提高旅游景点周边和公园广场环境秩序管控水平,不断强化街头绿植、盆景造型、景观照明的管理维护,持续提升监管和保障水平,全力为市民群众和广大游客休闲游玩营造良好环境。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允许沿街门店及各商业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营造节日氛围。
第三阶段:巩固整治保障成果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
认真总结第一、第二阶段整治保障工作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活动。要强化检查督导,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专项整治月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5年欧亚经济论坛首次上升到国家级层面并在我市举办,对于推动西安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格局,展示西安城市形象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环境容貌秩序整治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克服厌烦怠战情绪,精心组织、过细准备、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依据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和单位实际,精心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细化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人。要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推进。要及时受理查处市民反映和媒体曝光的城市管理问题,集中力量整治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城市环境容貌秩序综合整治涉及面广点多,需要多部门协作和联动。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沟通,主动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围绕工作目标,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为确保本次整治月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组成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组,全面督促、指导、检查各区县、开发区及有关责任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关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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