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延政发〔2013〕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搞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两年来,市、县两级整合捆绑资金和项目,加大投入力度,狠抓工作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从近期督查来看,整体进展缓慢,一些地方工作仍然停留在规划论证阶段,没有实质性工作进度;有的县重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视不够;还有一些县资金管理不规范,管理服务机构重叠,人口聚集缓慢,产业配套不到位,投入力度不大、布局不够合理等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率先实现延安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坚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不动摇,加强政策学习宣传,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二、进一步修订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

1、明确发展目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是聚集农村人口、改善居住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建设100个以上2000人左右新型农村社区,形成梯次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村落布局,社区居住人口达到30万人。

2、合理布局空间。新型农村社区布局必须符合五方面基本条件:一是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出行;二是有条件聚集人口,便于提供公共服务;三是产业发展有基础,确保群众进得来、留得住,有产业、能致富;四是有发展空间,建设用地有保障;五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相对较好。各县区要按照以上基本条件,抓紧修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居民住宅、人口聚集、公共服务、产业园区等年度建设计划。

3、确定建设标准。新型农村社区要达到以下基本标准:(1)人口聚集。每个社区一般要达到2000人以上。(2)产业发展。每个社区有1—2个优势产业,配套布局产业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增幅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设施完善。住房条件显著改善,水、电、路、通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完善,社区服务中心、便民超市、幼儿园、卫生室、文化室、图书室等配套设施基本齐全。(4)民生保障。义务教育普及率稳定在100%,“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5)环境整洁。社区内巷道平整、环境净化、道路亮化、村院绿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排水、防洪渠道畅通,人居与养殖分离。(6)管理规范。社区组织设置合理,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各项公共服务方便快捷。

三、突出抓好重点工作

1、产业培育开发。围绕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在新型农村社区周围规划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产业开发,与社区居民结成多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引导新型农村社区兴办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等多类型合作组织,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业经营效益。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商贸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工矿企业同社区开展联手共建,帮助社区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实现企地互惠共赢。

2、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区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电信、通讯、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程建设,做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实行项目化管理,坚持县乡政府主导、群众积极参与、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扶助等办法,加快建设进度。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卫生室、文化活动室、警务室、幼儿园、生产生活资料超市、丧葬祭奠场所等,人口较多的社区应根据需要建设敬老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活动场所,整合服务项目,最大限度发挥公共服务设施功能作用。

4、社区住宅建设。按照适当集中、节约用地、旧宅改造与新宅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农民生产生活需要,搞好农民住宅建设。农民住宅建设要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实用大方、造型美观、经久耐用。人口聚集在2000人以上或撤乡转为社区的地方提倡建设四层以上楼房,一般不再建设平房或窑洞。社区住宅建设要体现多样性,不能强求农民搞一个模式。要以县为单位统一设计三套以上住宅建设方案,在不影响社区内建设总体协调性的基础上,由农户确定自己喜欢的建设式样。要完善住宅功能,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搞好社区集中供暖。要配套做好辅助设施建设,保证农户有存放农机具和畜禽养殖的地方。

四、积极推进制度创新

1、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开展土地银行试点,支持土地向种养业大户和农村特色优势产业流转,带动土地利用向规模、集约、高效方向发展,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2、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抓紧制定实施办法,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落实年度试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试点工作。要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发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对村庄整治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优先满足本社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用地,其余指标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的政策,有偿调剂到城镇及重点项目集中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应返还社区,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农民建房补贴。

3、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划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范围,优先使用村庄原址建设用地。在原有旧村镇土地建设社区的,依法申请土地登记,不再办理土地手续;占用耕地的,优先配置建设用地指标。

4、改革农村房屋产权制度。对到新型农村社区建房或购房的农户,国土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房产部门要及时办理房产证。

5、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农民向县城、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凡进入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的居民,优先登记办理城镇转户手续。

6、积极帮助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就业。优先给予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实现转移就业。并把新型农村社区中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具有创业条件的劳动力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加强财政支持。继续加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原市财政补助每个社区100万元资金,实行动态化管理,凡发现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将由市财政扣减,用于建设进度较快社区的奖励。同时,采取新增财力挤一块、争取上级补一块、动员社会力量筹一块的办法,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区要克服等靠要思想,多方筹措资金,增加对社区的投入。县区财政对每个社区的投入不得少于市财政补助数额。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予以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把新型农村社区中服务型、经营型配套设施,如社区超市、商业门面、幼儿园、敬老院等向村民公开进行承包、租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参与。

2、搞好信贷扶持。综合运用土地整理、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类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金融部门要简化程序,优先提供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对符合条件申请按揭贷款的,适当给予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提供小额贷款。

3、简化审批程序。市县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快项目立项、评审、资金拨付进程。由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法制办等参与,研究出台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招投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权限下放的意见,减少审批环节,减免各类收费,降低社区项目建设成本,提高项目建设工作效率。

4、切实搞好项目捆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以县为主,统一规划,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项目捆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对中省市下达的各种涉农项目只要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范围的,县区要优先申报社区项目,市直相关部门要优先向社区安排。市、县财政和新农村办公室要主动做好项目整合,提早拿出项目计划,提出项目捆绑方案,分解落实到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抓好项目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市城乡统筹办公室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部署,做好统筹协调指导;市新农村办公室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计划审查、工作推进、考核奖惩等工作;市住建局负责住宅项目推进;市农业局、畜牧局、果业局、工信委、商务局分别负责产业项目、合作社组建、商业网点等工作推进;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土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社区土地出让与使用、住房确权等工作;市政府研究室牵头,编办参与负责居民搬迁、人口聚集、社区管理、户籍管理等政策研究;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体制理顺和完善、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财政补助资金稽查;市教育局、文化局负责幼儿园建设改造、文化设施建设等。各县区政府都要健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2、抓好典型示范。在全面推进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同时,今年重点抓好40个示范社区建设,树立典型,做好示范。宝塔、安塞、洛川每县区抓好4个示范社区,吴起、志丹、子长、延长、延川、富县、宜川、黄陵每县抓好3个示范社区建设,甘泉、黄龙每县抓好2个示范社区建设(名单附后)。要采取领导包抓、部门包建办法,集中财力和政策措施强力推进。对完成任务好的示范社区,采取以奖代补等办法加大示范社区扶持力度,市财政将在已补助基础上再奖励补助100万元,以此带动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整体快速推进。

3、加强舆论宣传。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延安电视台、延安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设置专栏,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及时报道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展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4、加强督查考核。修订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分别提出市直部门、县区、乡镇考核办法,把社区规划编制、人口聚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等任务和40个示范社区建设作为重点,严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城乡统筹办、市新农办、市考核办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附件:全市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名单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8日

附件

全市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名单

(共40个)

宝塔区冯庄乡康庄社区甘谷驿镇唐坪社区

蟠龙镇蟠龙社区川口乡川口社区

吴起县吴起镇薛岔社区吴起镇新寨社区

铁边城镇王洼子社区

志丹县金鼎镇胡新庄社区双河乡双河社区

顺宁镇保娃沟门社区

安塞县沿河湾镇侯沟门社区砖窑湾镇西河口社区

砖窑湾镇贾居社区坪桥镇王家湾社区

子长县瓦窑堡镇栾家坪社区史家畔乡李家沟社区

余家坪镇寺湾社区

延川县永坪镇贺家崖社区土岗乡小程社区

延水关镇张家河社区

延长县黑家堡镇杨家湾社区安沟乡安沟社区

郭旗乡郭旗社区

甘泉县桥镇乡桥镇社区劳山乡劳山社区

富县羊泉镇钳二社区寺仙镇东道德社区

交道镇白家村社区

洛川县杨舒乡北谷社区凤栖镇谷咀社区

永乡冯家村社区交口河镇安善社区

黄陵县仓村乡南河寨社区阿党镇太贤社区

田庄镇侯庄社区

宜川县壶口镇昝家山社区英旺乡英旺社区

集义镇寺里社区

黄龙县圪台乡圪台社区界头庙镇范家卓子社区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白银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