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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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政府工作报告》已在延安日报、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全文刊发,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理解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各项要求上来,明确职责,坚定信心,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二、抓好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表,认真研究制定本县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逐项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标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工作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将定期听取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延安日报社、延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围绕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典型经验、作风转变等方面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对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年内对主要负责人要进行一次采访或问答报道,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考核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开展“三问”的主要依据,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月报制度,坚持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和不定期检查,实行一月一汇总,一季度一通报。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把各项目标任务列入本县区、本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期完成。
附件:全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政办41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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