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镇项目建设进度的督办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镇项目建设进度的督办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延政办发〔2010〕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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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0-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镇项目建设进度的督办通知
延政办发〔2010〕145号
宝塔区、延川县、甘泉县人民政府:
重点镇建设,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全省重点镇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重点镇建设专项工作会议,制定详细工作措施,及时安排配套资金,有力的推动了全市重点镇项目建设。为了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夯实建设责任,市政府要求宝塔区、延川县、甘泉县政府要切实加快重点镇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3000万元投资目标。现将有关事项督办如下:
一、明确目标,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关于重点镇建设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县重点镇建设必须完成3000万元以上投资。目前全市12个重点镇有6个年度投资已突破3000万元,3个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整体进展良好。但是也有部分县区重点镇建设进度不均衡,特别是宝塔区河庄坪镇、延川县永坪镇、甘泉县下寺湾镇由于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原因建设进展缓慢,对照年度目标建设任务仍有较大差距。为此,宝塔区、延川县、甘泉县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重点镇项目建设工作纳入本县区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审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重点镇项目建设,保证年底前完成3000万元投资目标任务。
二、落实任务,加快进度。临近年底,重点镇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宝塔区、延川县、甘泉县三县区要根据目前建设进展情况,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任务,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重点镇建设融资和用地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进度,排出时间进度表,全力推进重点镇建设。末开工的项目要尽快开工,已开工的项目要加大投资,加快进度,争取完成年度3000万元投资目标任务。
三、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年初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了重点镇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市政府也和各相关县区政府签订了重点镇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重点镇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此,重点镇建设各县区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部门和乡镇的考核力度,落实部门和乡镇的责任,推动重点镇项目建设。近期,市政府将责成市政府督查室和考核办成立专项督查组,赴相关县区督促检查重点镇建设进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全市总体考评范围,对不能完成年度3000万元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省政府将实行资格淘汰考核制度,收回省上列支的重点镇建设专项资金和全部借款,市政府也将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在全市通报,同时,收回市级列支的重点镇专项建设经费和全部借款,并追究县区政府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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