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游览参观点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物价局文号:沪价费(2012)004号
颁布日期:2012-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游览参观点目录的通知

沪价费(2012)004号

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上海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沪价费[2012]002号)有关规定,现将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及其最高门票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应据此及时公布所在区(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及其最高门票价格。

请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及游览参观点认真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级价格检查部门做好游览参观点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本市旅游业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游览参观点目录及门票价格信息

上海市物价局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游览参观点目录及门票价格信息

(2012版)

序号

景点名称

普通门票最高价格

(元/人)

备注

1

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

30

2

上海航宇科普中心

8

3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20

4

宋庆龄故居纪念馆

20

5

上海鲁迅故居

8

6

上海豫园

淡季30,旺季40

7

东方绿舟

50

8

上海工艺美术博物馆

8

9

上海古猗园

12

10

上海动物园

40

11

上海植物园

15

12

上海野生动物园

130

13

上海共青森林公园

15

14

上海滨江森林公园

20

15

上海辰山植物园

70

16

方塔园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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