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德阳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树立为民监管、依法监管、有效监管、合理监管、和谐监管的科学理念,以提高监管水平,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目标,全面落实国家、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进一步增强企业及行业的自律意识,努力保持德阳市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稳中向好态势,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2013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大力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行动

(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整治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等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坚决依法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诚信经营意识和自律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实现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禁用药品、在农药兽药中添加违禁物质、制售假劣农药兽药、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等违法行为。以粮食、蔬菜种植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厂(小区)为重点,加强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落实“两证两章”制度。严惩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及为其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和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销售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严把准入关,有序开展清理换证,整顿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对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查处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以及发布违法广告、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有关规定,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食品出厂检验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突出治理虚假标识、夸大标识、遗漏标识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涂改标签以次充好、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开展白酒行业专项整治。按照“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和“两集中,两提高,一规范,一防范”(资源向大企业集中,生产向园区集中,切实提高质量、提高效益,规范生产行为,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白酒“行业规范、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调查摸底、研究分析,掌握白酒产业基本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白酒风险监控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四川省白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狠抓审批、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为;督促企业通过设备改进、技术攻关等措施,做好工艺改造;全面清理和规范白酒产品标识标注行为;规范行业管理,着力构建提升白酒质量的长效机制,扶优扶强我市白酒产业。

(七)开展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家庭活动,针对四季不同特点,加大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大、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学校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集中整治农村群体聚餐(坝坝宴)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

(八)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明确“两小”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主体和职责。按照“引导扶持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支持集中发展。

二、通力协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一)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进一步巩固“打四黑除四害”成果,持续加大对“地沟油”、“瘦肉精”、“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等犯罪活动,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格刑事责任追究。

(二)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抓好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确立和公布一批经过资质认证的食品安全检验鉴定机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协调解决鉴定费用。建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刑事司法机关有关案件咨询和会商等相关制度,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严惩故意、恶意违法犯罪行为,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罚过放行。

(三)强化监管执法。扩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查、市场巡查,加大执法抽检频次。完善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及时彻查不合格产品。

三、充实力量,推进监管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

(一)推进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抓紧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犯罪工作,充实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力量。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协作互商、资源互补、信息互通、执法互动等联动机制,强化对不合格食品案件的案情通报和案件协查,彻底查处不合格食品。健全德阳市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汇集全市各监管部门和各县(市、区)监管信息,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促进相互间合作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二)建立健全基层监管工作体系。落实县级政府和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食品安全专职干部,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聘用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以村(居)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长、驻村干部为主体力量的“一专三员”基层监管队伍。

四、强化统筹,加快基础能力建设步伐

(一)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强化各级食品安全检验能力,特别是加快最急需、最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支持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严格检验机构管理,规范委托检验行为。继续推动食品企业检测水平提升。

(二)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认真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2013年年底前,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布点要全面覆盖各县级行政区域,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点,并初步建成统一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队伍,加大风险监测投入,进一步加强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监督,强化投入品监管,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

五、积极稳妥,加强各级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完善各有关部门系统内的纵向信息报告体系,健全横向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密切掌握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及时掌握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大食品安全舆论正面引导力度,引导公众客观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明确信息发布主体和信息口径审核程序,归口统一发布。针对公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科学、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套操作手册,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明确各部门应急处置的职责和责任。2013年,各县(市、区)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六、加强宣教,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和大中小学的相关课程。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载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积极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对先进人物、诚信典型的宣传,树立食品安全正面形象。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专合组织等在舆论监督、消费维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兑现奖金,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岗位培训,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综合素质能力。强化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个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基础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队伍的素质。

(四)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深化示范效应,引导更大范围、更广层面的示范创建参与。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等多形式、多层面的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七、健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食安办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川食安办〔2013〕36号),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和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征信系统。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行“黑名单”制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挂钩,充分发挥其他领域对失信行为的制约作用。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推动更多的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通过CMS认证。

(二)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各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2013年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八、加强领导,强化职责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明确任务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标准制修订、应急处置、科普宣教等经费,特别是对基础设施、技术支撑体系的投入要有专项预算。同时,要强化对经费的统筹分配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食品安全办公室要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的职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加快形成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和信息交流,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各监管部门要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监管执法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做好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级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将日常情况报送、信息通报、行政办案、违法行为处理等列入对各县(市、区)和各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督查考核重点内容,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和程序。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要在各个监管部门推动建立具体到单位、人员、岗位的责任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有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或指使他人隐瞒、谎报、缓报及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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