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泸市府发〔2009〕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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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0-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发〔2009〕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市州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市“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两集中两到位”的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要求:“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相对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将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简称“两集中、两到位”)。
推行“两集中两到位”能有效地克服政府部门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重审批轻服务、重权力轻责任等现象,能有效地克服审批职能分散、审批环节多、审批周期长等弊端;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整合行政资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必然选择。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实行“两集中两到位”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要成为“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平台;二是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行政审批效率要有大幅度提高,确保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100%。通过这次改革,要把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减少到最低限度,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审批流程最短、手续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一流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超市”,努力将泸州建设成为全省行政审批最少、最快、最好的城市。为此,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各部门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进行梳理,凡涉及到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内设机构相关的职能,依照《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府第199号令,进行相应的调整、归并。
(二)集中统一的原则。市级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将行政审批事项归并到一个科(室),独立新设或挂牌行政审批科,统一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审批科成建制地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履行本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律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其他业务科室不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
(三)充分授权的原则。各部门把本部门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直接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在审批决定权、审批上报权、组织协调权、电子印章使用权、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权等方面对窗口负责人充分授权,并以省政府统一制作的授权书形式下达。对于年均受理量很少且未在政务服务中心单设窗口的部门,应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管理该部门的项目,其中审批条件单一的,授权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四)便民高效的原则。为方便群众办事,除将本级政府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将政府服务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和相关社会中介服务等面向社会的服务职能,如社保、医保、就业、住房公积金、房产登记、土地登记、国有土地矿产资源转让、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产权转让、政府采购、法律援助、与办理审批有关的水、电、气等事项集中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让企业、投资者和群众“进一道门办所有事”。
按照各部门制定并经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审定的“两集中两到位”入驻工作方案和项目实际办件情况,设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含消防支队)、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泸州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外侨旅游局、市工商局、泸州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农机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招商局、泸州电信公司、泸州电业局、泸州天然气公司、泸州水务集团公司等32个常设窗口;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无管处、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档案局、市广电局、市民宗局、市畜牧局、泸州国安局、市保密局、市盐政市场稽查处等12个部门(单位)设置为1个综合窗口;常设窗口和综合窗口组成并联审批大厅。劳动保障局、就业局、社保局、医保中心组建社保医保服务大厅。国土资源局、房监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组建房地产办证大厅。公安出入境及其他组成公安出入境服务大厅。政府投资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国有土地矿产招拍挂中心组建国有资源交易大厅(具体入驻人数见附件)。
三、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一)落实部门领导责任。各部门任务能否完成,关键也在领导,一把手的认识和态度尤为重要,一把手要亲自部署推进这项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加强领导,敢于创新,分管领导要多谋推进之策,多做推进之事,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市监察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应进未进、两头办理”的问题,查出问题限期整改。
(三)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市目标办、效能办要将市级部门“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目标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四)加强政务管理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服务、督促作用,努力解决好各种矛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各区县参照执行。
附件: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入驻部门及入驻人数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入驻部门及入驻人数
一楼
社保医保服务大厅
劳动保障局(前台1人,后台2人)社保局(前台26人,后台22人)
医保中心(前台20人,后台5人)就业局(前台12人,后台15人)
法律援助(3人)监察窗口(1人)邮政储蓄银行“一卡通”
二楼
房地产办证大厅
国土局(前台11人,后台1人)地税局(前台12人,后台6人)
房监所(前台10人,后台1人)住房公积金中心(前台4人,后台1人)
“一卡通”
三楼
并联审批大厅
工商局(前台8人,后台2人)质监局(前台2人,后台2人)
国税局(前台2人,后台2人)地税局(前台1人,后台1人)
公安局(前台1人,后台5人),消防支队(前台1人,后台2人)
林业局(前台1人,后台1人)司法局(前台1人,后台1人)
商务局(前台1人,后台2人)城管局(前台2人,后台2人)
教育局(前台1人,后台1人)民政局(前台1人,后台1人)
文化局(前台1人,后台1人)卫生局(前台2人,后台1人)
药监局(前台2人,后台2人)物价局(前台1人,后台1人)
农机局(前台1人,后台1人)旅游局(前台1人,后台1人)
发改委(前台1人,后台2人)经委(前台1人,后台1人)
国土资源局(前台2人,后台5人)规建局(前台6人,后台22人)
交通局(航务局——前台2人、后台1人,路政支队——前台1人、后台1人,运管处——前台1人、后台3人)水务局(前台1人,后台1人)
环保局(前台1人,后台3人)安监局(前台1人,后台2人)
气象局(前台1人,后台1人)人防办(前台1人,后台2人)
招商局(前台1人、后台1人)电业局(3人)
电信公司、天然气公司、水务集团公司各1人
综合窗口“一卡通”
四楼
公安出入境服务大厅
公安出入境管理处(前台3人,后台6人)中介机构“一卡通”
五楼
国有资产交易服务大厅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转让
国有土地、矿产资源转让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
六楼
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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