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4·20”抗震救灾相关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4·20”抗震救灾相关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眉府办函〔2013〕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4·20”抗震救灾相关资料收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收集范围

(一)文字材料类。

1.各区县政府在抗震救灾中作出的重大决策、制定的预案和监测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的纪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规划、实施和管理情况报告等;接受社会(国内外)捐赠的有关资料;国家对受害人给予的为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的补偿、救助政策。

2.市级各单位、部门建立抗震救灾工作机构,开展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资料。

3.市、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人的重要批示、指示、讲话材料。

4.抗震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集体或个人先进事迹。

(二)音像、图片类。真实记录“4·20”灾害状况的图片、录像;省、市各级领导到灾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市、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指挥抗震救灾、维稳等的图片、录音、录像;抗震救灾现场救援、医治、防疫、救助的图片、录像。

(三)图表类。市、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在抗震救灾中绘制的地图;抗震救灾中人员伤亡、房屋倒塌、财产损失等情况统计表;救灾款项、救灾物资分配、领取情况统计表等。

(四)实物类。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各种证明、标志;其他与抗震救灾有关的实物。

二、报送时间

资料报送分为两大部分,抢险救灾和灾情资料2013年7月30日前完成,灾后恢复重建资料请于恢复重建完成后一个月内报送。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分解落实任务,确定专人做好抗震救灾各个阶段资料的收集工作;要突出重点,确保全面、详实提供相关资料;要用事实说话,力求反映出全市“4·20”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原貌。收集资料统一报送至市地方志办,文字材料由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并附电子文档(word文档格式)。市地方志办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38168566,QQ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4·20”抗震救灾资料收集提纲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

附件

“4·20”抗震救灾资料收集提纲目录供稿单位

一、总述

二、大事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三、自然环境

地理条件(区位、地层岩性、地质、地貌、水系、气候)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地方志办

地震条件(新构造运动、地震带概况、总岗山—柳江—峨眉山断裂地震带、龙泉山断裂地震带、眉山境域历史上的地震灾害)市国土资源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地方志办

四、灾情

概述市地方志办

震级与烈度

地震波及面

余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防震减灾局

次生灾害(次生地质灾害总况、滑坡、崩塌、地裂及地陷、污染)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

人员伤亡(死亡、受伤、失踪)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办公房和住宅毁损(农村居民房屋、城镇居民住宅、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道路交通设施毁损(道路、桥梁、津渡、车站、房屋)市交通运输局

市政基础设施毁损(街道、商场、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环保、市政公用设施)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邮政局、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眉山分公司

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毁损(学校、医疗机构、广电、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场所、文物景点)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

农用基础设施毁损(堤防、塘库、堰渠、提灌、农机、乡村道)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委农工委、市水务局

农业经济损失(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渔业、林业、粮食系统)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

工业经济损失(工业园区破坏损失、厂房设备破坏损失、电力设施损失、企业经济损失、国有资产、地震对工业的影响)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眉山电力公司

区县损失概况(东坡区、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各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五、抢险救灾

组织领导(抗震救灾组织机构、党政部门行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重要决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作用、应急政策措施、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保持灾后社会稳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一线指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上级领导调研视察(国家领导、省部级领导、市厅级领导)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重要会议(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抗震救灾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全省抗震救灾工作电话电视会议精神会议、全省灾后恢复重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调研与督查(情况督查与汇报、涉灾调研、涉灾统计调查、信息发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市政府调研室,市政府新闻办、市统计局、眉山统计调查大队

宣传动员(组织动员、抗震救灾主题宣传、先进事迹报告会、抗震救灾文艺创作、抗震救灾书画图片展、抗震救灾文艺演出)市委宣传部

紧急救援(救援力量组织、设备动员调度、群众自救、党员干部抢险)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部门抢险市级各部门

人员搜救市公安消防大队

疏散转移、遗体处理市民政局

断道修复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隐患排查与监测(地震次生灾害排查与防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危险建筑物排查、教学用房排危、江河堤防安全排查、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与防范、城市环境安全排查、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易燃易爆物品及其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市政府应急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维护稳定(组织领导、群众避险安全保障、维护治安秩序、维护市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服刑人员疏散转移、打击刑事犯罪、打击造谣滋事行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

抢修基础设施(疏通道路、通信设施、广播电视、电力设施、水利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市文广新局、眉山电力公司、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眉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眉山分公司

抢险救灾保障(组织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讯保障、气象环境监测保障、电力保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财政局、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市交通运输局、眉山电力公司、市气象局、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眉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眉山分公司

区县抢险救灾概况(东坡区、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各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六、医疗防疫

组织部署(组织机构、医疗防疫部署、政策措施、医疗救治保障)

救援力量(市内医疗卫生队伍、市外医疗卫生队伍)

医疗救治(本地伤员紧急疏散与急救、重灾区伤员救助、重灾区伤员转运、市外医疗队救治、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服务、心理干预与治疗)

卫生防疫(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监控、灾后疾病防疫、食品药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动物卫生防疫、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教育)

医疗救援保障(医药物资使用监督管理、血液)

医疗救治典型事例

区县医疗防疫概况(东坡区、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市卫生局

七、抗震救灾“三自精神”

农业生产自救(组织协调、毁损农村基础设施抢修、小春作物抢收与收购、大春作物抢种、病虫害防治、农资服务、农机服务、农业人才科技助农、林业生产、粮食系统恢复)

工业生产自救(工业抢险决策、工业园区抢险、停产企业恢复、品牌企业恢复、要素市场保证、新上项目)

流通服务业抢险救灾(房地产业、商贸业、金融保险业、公共服务体系抢险救灾、文化娱乐场所修复)

抗震救灾服务(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登记注册服务、灾后纳税服务、通信服务、邮政服务)市委农工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市文广新局、市政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邮政局、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中国移动眉山分公司、中国联通眉山公司、眉山电力公司等

八、赈灾

组织管理(管理机构、救助法规及政策)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粮食需求、衣被需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捐赠(市委、市政府组织捐赠、市慈善总会捐赠、市红十字会捐赠、党政部门捐赠、人民团体捐赠、人大系统捐赠、政协系统捐赠、统一战线捐赠、港澳台侨捐赠、军警机关捐赠、企业捐赠、金融部门捐赠、社会民众捐赠、特殊党费、眉山籍在外人士捐赠、捐赠款物使用管理、捐赠资金划拨使用、捐赠物资调运使用、捐赠款物监管)

赈灾物资与资金(物资调拨、物资发放、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监管措施、行政监管、纪检监察监管、社会监管、赈灾物资审计、救灾物资检测、抢险救灾款物检查)

救助救济(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后续生活救助、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

灾民安置(应急期转移安置、过渡期转移安置)

区县赈灾概况(东坡区、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纪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各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等

九、灾后恢复重建

组织领导(指挥机构、组织部署、重要决策)

政策举措(财政政策、税费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房地产政策、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信访处置、监督检查、贫困户帮扶)

重建规划与管理(灾后重建项目规划、重建总体规划、重建对象确定、土地规划、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乡村受损民房恢复重建规划、城镇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规划、社会福利设施恢复重建规划、渔业灾后重建规划、灾后重建项目监管)

重建资金(保障机制、资金筹措、灾后重建资金使用、资金监督与审计、重建资金捐赠)

重建市场监管(施工人员培训、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建材市场及价格监管)

房屋重建(建筑物评估定损、重建补助标准、农村居民用房重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

基础设施重建(道路交通建设、水利工程建设)

工业产业重建(灾后重建要素供应、争取资金政策、指导和服务)

农业产业重建(粮食系统、农业项目建设、林业项目建设、扶贫项目建设)

旅游业重建(恢复重建专项规划、灾后旅游产业建设、旅游线路规划、灾后旅游营销宣传、灾后旅游管理)

公共服务事业重建(学校重建、医疗机构重建、敬老院重建、港澳特区政府援建项目、民族宗教场所重建、计划生育服务站重建)

区县灾后重建概况(东坡区、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等

十、抗震光荣榜

先进集体名录

人物简介

人物录市级各部门

十一、附录

抗震救灾重要文件

艺文

地震常识市级各部门

十二、后记市地方志办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白银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