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绵府办发〔2010〕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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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绵府办发〔2010〕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适应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畅通规范、便民高效的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机制,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八日
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绵阳政务网市长信箱(网上信访)来信办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发挥网络信息优势,及时、快捷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降低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上访成本,树立政府高效廉洁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利民便民”,“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提高效率、限时办理”,“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和“依法、及时、就地、就近”的原则,根据群众来信反映的内容和性质,由有关县市区、园区和部门负责办理。
三、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信访局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市长信箱来信的受理、交办、转送和来信办理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
(二)各县市区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各园区相对应的工作部门、市级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负责承办市政府信访局交办、转送的来信。
(三)市信息办负责系统的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
四、来信受理
(一)受理范围。
1、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对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4、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的救助,属于由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
5、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进行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
(二)以下情形的来信不予受理。
1、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
2、有关地方和部门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3、已经地方或部门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
4、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5、不属我市各地各部门管理权限,或反映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且无法核实和办理的。
五、来信办理
(一)办理方式。
1、对来信人提出的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告知来信人法定途径;
2、对依照法定职责应当由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协调处理或政策答复的来信,转送有关地方或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
3、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事项,办理机关应当主动听取意见,并积极向市政府反映,以期完善政策或改进工作,做好解释教育和化解处置工作;
4、对反映重大、紧急情况,或问题久拖不决的来信,由市政府信访局提出处置建议方案形成《信访反映》,呈送市政府有关领导阅批;
5、对经市政府领导批示的重要来信,挂牌交办有关地方和行政机关进行办理,并回复市人民政府;
6、对情况特殊、涉及面宽、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来信,根据市政府应急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信访局进行重点交办,责任主体单位按特事特办程序办理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二)办理时限。
1、转送有关地方和行政机关办理的来信,由有关办理的地方或行政机关按照绵阳市《关于实行信访事项分类提速办理的通知》(绵委办〔2010〕60号)精神分类提速办理。
2、从接收到来信(含转、交办件)之日起,建议咨询类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求助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举报、揭发基层干部存在的作风以及腐败等问题,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反映诉求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受理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案件在40个工作日内办结,超过40个工作日报市政府信访局决定。
3、对所反映问题处理不彻底而导致的重复来信,应当认真对待和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处理。对无正当理由或所提要求超越政策许可范围的重复来信,应当给予解释说明。
4、对信访事项不能按期办结的,责任单位须向市政府信访局报送有关情况说明。
(三)网上回复。
1、转送有关地方和行政机关办理的来信,由负责办理的有关地方或行政机关在办理时限内网上回复,重要事项须与信访人见面答复。
2、交办有关地方和行政机关办理的来信,由负责办理的有关地方或行政机关在办理时限内向市政府信访局反馈办理结果,由市政府信访局网上回复。
3、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回复用语,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内容问有所答,表达清晰完整,措辞得当平和,语气文明礼貌。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将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纳入信访和群众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一些重大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跟踪督办,确保来信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各级政府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重要来信事项的办理情况,对有关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办理期限办结来信事项、反馈办理结果,以及不执行来信处理意见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意见。对在来信办理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绵阳市信访工作责任倒查实施办法》(绵委办〔2010〕64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各承办单位和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机制,从收信、办理、回复、结案、归档等方面形成制度,确保规范有序、优质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来信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本规则由市政府信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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