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攀枝花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攀办发[2014]19号
颁布日期:2014-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4年攀枝花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2014年攀枝花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已经2014年4月17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

2014年攀枝花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机关效能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和落实改进作风各项制度规定,以作风转变更好服务群众,以效能提升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以全面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大力倡导清廉务实为民的优良作风,突出抓好学习教育,着力解决思想问题,夯实作风效能建设的政治理论基础,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全面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完善制度体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改进机关作风

(一)不断完善和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制度,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重点领域权力监督与制约制度、办事公开制度、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和机关内部管理及监督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结合法制政府建设工作,不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理顺职能、权限和职责分工,解决机关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部门上下级之间协调不顺等问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体制改革。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加决策透明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风险评估等制度,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领导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四风”整治成果,落实“三严三实”,弘扬优良作风,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促进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大力精简会议活动,大幅减少文件简报,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文件和刊物,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该开的一律开短会、合并开。强化工作责任制,增强广大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使“马上办、现场办”、“你有事、我加班”成为常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细化操作规程,严控三公经费,严查违规行为。积极倡导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勤于落实、善于突破的工作作风,严厉查处“慵懒散慢浮奢”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勤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效能问责,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一)深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对清理公布的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至市级的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及时制定审批办法和办事指南,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做好市级部门下放到县(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接工作,避免出现空档。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及时调整我市工商登记制度和注册资本金要求,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强化审核事项后续监管。

(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市级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对政务服务标准及窗口程序标准的学习贯彻,加强监督。做好四川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验收准备工作,迎接省验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将政务服务24个共性标准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全面实施,督促县(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贯彻落实,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的标准化,指导县(区)、乡镇(街道)开展全程代办、特别通道等特色服务,切实提高各级政务服务网点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现场办结率,使进驻项目的承诺提速率达到70%以上,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大厅办事能力,扩大网上办事范围,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探索建立移动政务服务新模式。继续充实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力争在全市所有的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室(代办点),实现政务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推进电子效能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效能监察范围从行政审批扩展到对重大资金投资项目、产权交易等行政活动的监督。

(三)完善重大项目并联审批服务。继续对全市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和并联审批服务,扩大重点项目的并联审批范围,将工商变更、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纳入并联审批,尝试建立起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并联审批机制,努力推进并联审批的代办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代办服务。按照省上要求逐步推行“联合审办、超时默认、缺席默认、勘查‘一车制’”,对列为市级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

(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大做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规范公共资源入场交易项目,充分发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用。加快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实现招投标业务流程标准化、业务资料数字化、业务活动网络化,让我市的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走向集中服务、集中交易、统一监督三位一体,实现项目登记、备案、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保证金在线支付等功能。

(五)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大力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中介机构进行清理,将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机构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公开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信息,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完善管理约束机制和清退淘汰机制。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源头认定、政策解读、舆情收集和回应、沟通协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提高公开信息时效性。设立专门的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取更加生动形象的方式,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信息等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通过主要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及时消除不正确信息造成的影响。

(二)促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运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加强指导和培训,使各权力运行单位和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平台的使用方法,保证平台正常高效运转。及时动态调整行政职权目录,加强对已填录数据的核查、修改、完善,确保行权事项基础数据合法、准确,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必须在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全部进入平台公开运行。做好平台与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对接,4月30日前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升级开通电子政务大厅。明确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对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行为实时监控、全程监督、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问题,查明原因、纠正偏差,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将行政权力全面置于阳光监督之下,确保行政行为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达到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三)加快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在5月建成运行市、县(区)各部门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推行无纸化办公,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升政府网站在线服务能力,推进政府网站资源整合和共享工作,逐步把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整合到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平台上来,形成一体化门户网站群体系,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加强数据对接和交换,促进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务公开系统、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平台、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电子监察系统、部门业务专网、征信信息平台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工作大平台,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五、推进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助推经济发展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来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不断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政府部门由管理向服务的方向转变,积极探索在筹融资、资源有偿使用等方面的创新和改革,推动出台各项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和服务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规定,继续治理“三乱”,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坚决纠正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搭车收费的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通过开展走访企业,组织问卷调查,进行作风和效能建设座谈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信息,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理归类,及时汇总和上报有关事项,对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规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杜绝违法委托行为。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重点培训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行政执法证据种类及证据收集等知识,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严格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对执法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及时纠正。加大对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运用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合理行政,避免权力寻租现象。严格执行证据制度,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对执法部门违法取得的证据及时查处,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完善首席服务员和效能直报点制度。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企业首席服务员,加强对首席服务员的管理和考核,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效能直报点工作制度,加强对效能直报员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效能直报员的作用,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工作作风、自身形象等情况。

六、强化目标管理,深入推进机关绩效考核

(一)健全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机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更加关注民生,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打造决策、执行、监督、考评、奖惩一体化的“落实链条”,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与绩效观,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与官僚作风,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促发展、惠民生,到一线、到现场去解决难题、推动工作。

(二)强化重点工作跟踪问效。着力对“民生工程”和“急难险重”工作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对既定事项雷厉风行抓落实,对急难险重任务勇于担当抓落实,对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定责问效抓落实。加强考核,抓住重要节点、重点环节开展跟踪监管和跟踪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抓目标任务落实的成效作为部门单位绩效考评、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三)推行机关内部绩效管理。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机关部门内部绩效考评制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并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有机结合,初步形成绩效管理体系。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将目标计划制定、工作安排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等有机衔接起来,注重结果运用,严格奖惩。

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问责

(一)健全效能建设工作体系。市级机关效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效能建设的调查研究、制度设计、督促检查、专项治理、宣传推广,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督促各区县尽快建立相应的效能建设工作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保障,把加强效能建设与其他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与效能监察、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法制政府建设、目标督查工作的衔接,探索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合力。

(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宣传机制。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研讨、座谈、学习和培训,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强化正面宣传、主动宣传、联动宣传和立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总结,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加强相互学习和交流,提升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市长信箱、县区(长)信箱、部门领导信箱和“12345市民热线”、行政效能投诉举报电话、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等办理答复水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推动效能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问责。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有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组织开展机关廉政勤政、作风效能、工作纪律和依法行政等情况的督查,通过联合督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法,把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过程监督有机结合,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格进行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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