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自治州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博州政办发〔2014〕25号
颁布日期:2014-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4年度自治州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工作重点的通知》(新政法字〔2014〕4号)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博州政办发〔2012〕126号),现将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印发你们,请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细化责任,抓好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此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评分标准,并推进县、市、乡镇依法行政在线考核工作。

附件:⒈自治州依法行政(含应急管理、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县市政府适用)

⒉自治州依法行政(含应急管理、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州直部门、单位适用)

3.自治州依法行政(含应急管理、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

2014年4月16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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