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地区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地区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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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建立地区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4〕8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按期实现创建教育强县目标任务,行署决定建立地区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
冯志亮(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玉买尔江·买买提(行署副专员)
成员:
郑小胡(地委副秘书长)
艾甫尔丁·乃近木丁(行署副秘书长)
龙书江(地区纪委副书记)
程光(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甫志(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柱(地委编办主任)
郭其军(地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买明·阿不都热衣木(地区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汤红杰(地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聂自成(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外力·乃吉木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漠(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平(地区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卡德尔·阿不都斯木(地区卫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旭东(地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郭红兵(地区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温倩姆·阿不力孜(地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赛福丁·卡德尔(地区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志军(地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钱昊亮(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濮艳萍(地区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博(地区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谢光礼(地区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沈俊亮(地区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古丽夏提·艾合买提(地区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帕提古丽·艾比布拉(地区妇联党组副书记、主席)
魏礼青(地区残联理事长)
邱素君(地区团委书记)
何长青(行署正县级督学)
联席会议职责: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地委、行署要求,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各县(市)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向地委、行署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郭其军、买明·阿不都热衣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何长青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地区有关部门联络员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按照联席会议的决定、决议和工作安排,做好推进创建教育强县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了解掌握和汇总分析全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推进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相关文件和规定,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负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职责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强县工作的实施,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的督导评估标准;负责向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负责答复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提出的职责范围内的相关问题;配合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按照《地委办行署办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创建教育强县活动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吐地党办〔2012〕91号)要求执行。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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