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浙政办发〔2016〕18号
颁布日期:2016-0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5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5年是“十二五”发展的收官之年,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抓改革、强创新,稳增长、调结构,治环境、惠民生,防风险、促和谐,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确定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等15个单位为2015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其他25个单位为2015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希望各单位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振奋精神、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为确保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省政府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单位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19日

省政府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单位名单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安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机关事务局、省人防办、省金融办、省经合办、省供销社、省残联。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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