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关于衢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衢政办发〔2010〕63号
颁布日期:2010-05-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关于衢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0〕63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衢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衢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的实施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更新后的衢州市区基准地价已正式公布实施。为切实做好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工作,进一步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准地价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加强地价管理的手段和依据,适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等宗地价格评估及政府对土地市场调控管理。对具体宗地且涉及土地资产的,必须按评估程序和方法,进行宗地地价评估,评估结果报市国土局备案核准认定。

二、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覆盖的土地范围为衢州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包括中心区、南区、西区、开发区、高新园区、衢化片、衢江城区。

三、按照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的80%作为确定不同用途、不同土地级别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标底)和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相对应土地级别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最低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39号)执行。

四、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包含的行业门类多,地价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为适应土地分类细化的要求,对土地细分用途进行系数修正,具体按《衢州市区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用途细分修正系数表》(附件1)执行。

五、本次公布的划拨土地权益基准价作为评估宗地划拨土地权益价的依据。对原划拨土地办理出让的,按出让土地市场价格与划拨土地权益价的差价,核定补交出让金。

六、对申请办理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除原土地公开出让中有明确约定的以外,按本次公布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标准,核定缴纳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

七、房改房上市补交出让金标准、住宅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按《衢州市中心城区房改房上市补交出让金标准表》(附件2)、《衢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附件3)执行。原衢财综〔2004〕9号文件规定的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停止执行。

附件:1.衢州市区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用途细分修正系

数表

2.衢州市中心城区房改房上市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3.衢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附件1

衢州市区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用途细分修正系数表

用地类型

细分用途

适用范围

用地类型二级类

(编码)

细分类型修正系数参考值

商业

用地

商服用地

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如商场、商店、超市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不含各类批发零售的市场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051)

1.0

单纯提供餐饮的餐厅、酒店、酒吧等用地

住宿餐饮用地(052)

洗车场、洗染店、维修网点、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其他商服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054)

市场用地

指各类批发(零售)的市场用地,如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专业市场等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051)

0.6

普通旅馆业用地

指各类非星级的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用地(不包括单纯提供餐饮的餐厅、酒店、酒吧等)

住宿餐饮用地(052)

0.7

高档旅馆业用地

指各类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用地

住宿餐饮用地(052)

0.5

商务办公用地

指各类企业、服务业办公的写字楼、金融活动场所(除经营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053)

0.8

商业性办公场所用地

指各类商业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即金融、电信、电力、加油站、歌舞厅等经营场所的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053)

1.1

住宅

用地

高档住宅用地

别墅、排屋等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071)

1.6

普通住宅用地

除高档住宅、政策性住宅以外的其他各类用于生活居住的普通住房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071)

1.0

政策性住宅用地

带有政策性的居住用地,如人才公寓、民工公寓、廉租公寓等政策性用房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071)

0.5

工业

用地

一般工业、仓储用地

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061)

1.0

除独立登记的商业企业附属仓储及营业性的仓库等以外的其他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仓储用地(063)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采矿用地(062)

0.8

营业性仓储用地

独立登记的商业企业附属仓储及营业性的仓库等项目用地

仓储用地(063)

1.6

标准厂房

用于经营的标准厂房项目用地

工业用地(061)

1.4

备注

表中第四栏“用地类型二级类(编码)”,是指细分用途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二级类用地及编码的一般对照关系。

附件2

衢州市中心城区房改房上市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

级别

补交

标准

200

160

120

100

80

60

40

附件3

衢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楼层

总层数一层

总层数二层

总层数三层

总层数四层

总层数五层

总层数六层

总层数七层

总层数八层

I

第一层

700

720

735

735

765

765

765

765

第二层

720

760

760

790

790

790

790

第三层

730

775

805

805

805

805

第四层

715

800

805

805

805

第五层

730

785

790

790

第六层

720

760

775

第七层

715

750

第八层

705

II

第一层

560

575

590

590

615

615

615

615

第二层

575

605

605

630

630

630

630

第三层

585

620

645

645

645

645

第四层

570

640

645

645

645

第五层

585

625

630

630

第六层

575

610

620

第七层

570

600

第八层

565

III

第一层

425

440

445

445

465

465

465

第二层

440

460

460

480

480

480

第三层

440

470

490

490

490

第四层

435

485

490

490

第五层

440

475

480

第六层

435

460

第七层

430

衢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续)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楼层

总层数

一层

总层数

二层

总层数

三层

总层数

四层

总层数

五层

总层数

六层

IV

第一层

345

355

360

360

375

375

第二层

355

370

370

390

390

第三层

360

380

395

395

第四层

350

390

395

第五层

355

385

第六层

355

V

第一层

260

270

275

275

285

285

第二层

270

285

285

295

295

第三层

275

290

300

300

第四层

265

300

300

第五层

275

295

第六层

270

VI

第一层

165

170

170

170

180

180

第二层

170

175

175

185

185

第三层

170

180

185

185

第四层

165

185

185

第五层

170

180

第六层

165

VII

第一层

130

135

140

140

145

145

第二层

135

140

140

150

150

第三层

135

145

150

150

第四层

135

150

150

第五层

135

145

第六层

135

备注

1.本表中的土地级别按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及土地级别图)确定。

2.本表标准为按分摊的土地面积进行核算的单位面积地价。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白银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