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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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05〕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全省火灾事故多发,1至3月份已发生火灾5434起,死70人,伤26人,直接财产损失1405万元。对此,省政府领导极为重视,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和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

当前春季气温回升,降雨偏少,风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春季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对本地春季防火工作要组织一次专门的检查。一是各地农业、林业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措施,加强值班和防火检查、巡查,对进山踏青、游玩和林业作业等人员要宣传防火知识,禁止使用各类明火,严防山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各地旅游部门要针对春季旅游的特点,组织一次对旅游景点、景区的消防安全检查。三是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消防监督检查抽查量化标准,迅速对本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抽样性监督抽查,同时,要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对本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小化工厂、小汽修厂等火灾事故多发的场所全面组织一次检查。四是各地安监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易燃易爆单位和化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单位安全自查、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主动堵塞工作中的漏洞。

二、迅速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各地要迅速贯彻省安委办转发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苏安办〔2005〕23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迅速作出部署。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机制,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严格落实火灾隐患督办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行政府挂牌,签订整改责任状,要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省、市、县三级督办的火灾隐患和久拖不改的“老大难”隐患,要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促其抓紧整改,对超过整改期限未整改完毕的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用途。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有奖举报、媒体曝光等形式推动隐患整改。

三、大力宣贯《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省政府28号令)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此前,省政府专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宣贯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对全面加强全省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管理组织网络,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尽快以文件形式明确乡镇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要认真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乡镇安全生产达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地区等工作考评内容,认真研究和完善有关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要因地制宜地组建和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队伍,大力推进小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要结合农村特点,广泛组织开展贴近农村、贴近村民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努力降低居民火灾事故的高发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家庭用火用电用气不断增加,各类火灾隐患大量增加,家庭火灾事故呈多发趋势。各地要认真贯彻公安部、中央综治委和民政部近期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公安厅、民政厅《关于加强全省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苏公发〔2003〕90号)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法、步骤和标准,有序推进社区消防工作。要认真落实街道、乡镇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基层组织的消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其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管理网络,协调解决重大消防问题,落实工作所需经费,及时配备和维护消防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

五、全力抓好老年人火灾防范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火灾共造成33名老年人死亡,占全省火灾死亡人数的48.5%。从火灾原因分析来看,主要是由于老年人燃火做饭、卧床吸烟、使用电热毯等电气设备不慎等所致。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公安厅、省老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老年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公通〔2005〕1号)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老年人火灾防范工作。要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等基层组织,对辖区内老年人家庭的消防安全状况及时进行调查和掌握,定期组织开展上门为老年人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宣传和教育,并对其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帮助消除火灾隐患。

六、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各地要按照城市发展情况,紧密结合“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及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趋势,积极做好城镇消防规划制定和修订工作,开发区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消防规划。同时,各地要抓紧制定消防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结合本地城镇发展的需要,认真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尽快还清“欠帐”,不欠新帐,确保新建城区、旧城改造和新建开发区、工业区的公共消防设施一步到位。尚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小城镇,也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并力争在上半年完成规划编制,努力提高城乡抗御火灾的能力。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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