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命名连云港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命名连云港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

连政发〔2014〕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科普教育、科普示范基地是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重要科普基础设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与发展,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能力,构筑社会化科普格局,市政府决定命名连云港中医药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16家单位为连云港市科普教育基地,赣榆区谢湖大樱桃科普示范基地等15家单位为连云港市科普示范基地。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为提高我市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连云港市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2.连云港市科普示范基地名单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连政发130附件.doc

http://xxgk.lyg.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111/site/zfxxgk/download/downfile.jsp?filename=1501081547142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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