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两侧沿线地质地貌景观保护的通告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2-05-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哈政发法字[2002]9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两侧沿线地质地貌景观保护的通告
为保护我市公路两侧沿线地质环境和地貌景观,建设“绿色通道”和“生态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哈双、哈大、哈黑、哈同、哈牡、哈五等公路沿线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应当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关闭。
二、关闭的矿山企业采矿权人,应当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对已破坏的地质、地貌景观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三、禁止在公路沿线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实施取石、取土等开采矿产资源活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定期检查。
四、新建、扩建公路、桥涵等工程,需要临时取石、取土的,应当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到指定的地点取石、取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质、地貌景观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地质、地貌景观环境的行为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