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预防非典净化家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预防非典净化家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5-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预防非典净化家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预防非典净化家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牡丹江市预防非典净化家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
为加强“非典”防治工作,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全民卫生环境意识,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预防非典,净化家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预防非典,净化家园”为主题,着眼于长远建设,采取治本措施,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打一场全方位卫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解决卫生环境方面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洁净、舒心、文明、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通过综合整治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卫生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整治内容
这次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环保卫生、建筑工地卫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社区及居民家庭卫生、村镇环境卫生等。
(一)市容环境卫生。
1、清理“一河两溪四泡子”乱扔乱倒的垃圾、残土和乱搭乱建的杂乱设施,达到“岸清底净”,无杂乱设施,无异物积存。
2、集中清理、清运市区铁路、公路沿线两侧的垃圾,彻底清除白色污染。
3、加强早晚市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按时撤市,及时清扫并将垃圾收运至清洁站。
4、以市区65条小街巷规范整治为重点,清理违章建筑、杂乱设施、违章占道等,达到美化、净化、亮化标准。
5、加大对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摆乱卖旧物、宠物上街出户等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6、加大对市区主要街路乱贴乱画、公众聚集场所乱发传单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街路两侧的牌匾广告。
7、加强对运输车辆沿路遗洒专项治理,做到装运规范,有苫布,对沿路遗洒予以处罚。
(二)食品卫生。
1、重点检查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餐饮业的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餐具、容器等消毒是否达标,生熟及半成品生产是否分开操作,防尘防蝇等设备是否到位。
2、重点检查街头饮食摊点的卫生,严厉查处露天制做直接入口食品的不法商贩。在商场、集贸市场现场生产加工食品的要做到有上下水,有固定的地点,有封闭的独立场所及相应的洗涤、冷藏、消毒、存放等设施。
3、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工艺、布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设有化验室,出厂的产品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书和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等情况。
4、取缔广场、主次干道、公众聚集场所的露天烧烤、饮食摊点。
5、严厉查处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的行为。
(三)公共场所卫生。
1、加强对车站、机场、宾馆、旅店、大型商场、浴池、游泳馆、体育馆、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消毒的、通风设施不健全的给予严厉查处。
2、重点检查火车站、公路客运站、民航站等公共场所是否按规定配备了足够数量的密闭垃圾箱(果皮箱)和痰盂,垃圾是否做到了日产日清。
3、保持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水冲公厕要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旱厕要及时清掏清运,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明显臭味。
(四)环保卫生。
1、治理市区机动车尾气,限期达到排放标准;拆除市区大烟囱10根,小烟囱500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水、生化垃圾的日常监管,确保达到安全达标排放和处理。
3、清理饮服行业污染源,做到垃圾密闭管理,固体废弃物日产日清,油烟废水达标排放。
4、治理工业企业废水、废渣、废气,达到规范化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五)建筑工地卫生。
1、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限制混凝土现场搅拌,及时清理基建工地的残土垃圾,全流程监控,达到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无遗洒碾压。
2、加强拆迁作业管理,所有拆迁工地必须设置围档,做到边拆迁边喷水,防止粉尘污染。
3、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工地食堂达到卫生标准,民工宿舍及时通风消毒,严格人员出入管理。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
1、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室内达到门窗、地面、天棚、墙壁四净,无烟头、无污迹、无纸屑,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实现美化、净化、亮化;企业车间、办公楼室内窗明几净,无尘网、无粉尘,有条件的企业要对厂区院落、道路进行绿化、美化、亮化。
2、加强医疗救护单位卫生的整治,对生化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密闭处理,防止二次污染。配备纸篓、痰盂和密闭的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分类标记,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清运消毒。
3、切实搞好各级各类学校、托幼园室内外环境卫生、通风、消毒工作。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科学、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社区及居民家庭卫生。
1、开展“绿化净化小区”活动,组织动员居民在小区内义务植树种草,消灭裸露土地。
2、整治小区环境,清除小区庭院、楼道和自行车棚的卫生死角,杜绝楼道内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现象。彻底解决有灰道的老式楼房垃圾收运问题,做到每天收运3次,消除污染源。定期清理小区内的水箱,确保居民饮水卫生安全。
3、进一步落实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的小区周边环境卫生清扫责任,做到与主次干道同步清扫保洁。
4、组织开展卫生家庭评比活动,宣传科学的卫生知识,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改变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高空抛物等不良陋习。
(八)村镇环境卫生。
1、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区4镇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充实队伍,增建设施,坚持清理,消灭死角。
2、在农村积极倡导文明科学的卫生习惯,组织村民清扫道路,清理边沟,清运垃圾。对禽畜实行圈养,粪肥集中堆放。
3、大力推进村屯改水改厕,兴建卫生厕所,严防水源污染。
各县(市)要参照本方案的精神,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各自的活动方案,全方位地开展卫生环境综合整治。
三、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从5月20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准备阶段。
5月20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宣传、启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
从5月21日开始,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通力配合,协调作战,全方位地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
从6月21日开始,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完成不好的、不达标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6月30日召开总结大会,对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非典’,净化家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由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爱卫办、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房屋经营中心、市贸易公司、四城区政府、市文明办、日报社、牡铁分局、牡林管局、省高路局牡丹江处、驻牡部队、民航站等相关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216室,主任:王树印(市政府秘书长),副主任:霍维瑞(市政府办副主任)、程文玺(市城管局局长)、赵顶臣(市建设局副局长、市公用事业办主任)、周克强(市卫生局副局长)、那成勇(市文明办副主任),从成员单位抽调10名工作人员到办公室工作,负责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
把整治内容以工作任务的形式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由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制定本单位的细化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组织会战。
在整治活动中,统一组织两个大会战。一是组织开展“讲究卫生、改掉陋习、树立大卫生意识”的宣传会战;二是组织军民开展义务清运垃圾、残土会战。
(四)建立制度。
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城市卫生环境长效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责任明晰的分工制度,把卫生环境责任区落实到部门和单位,不允许再出现职责不清,互相推诿扯皮的问题。二是建立重点部位包保责任制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聘请一部分人员对重点部位的卫生环境进行死看死守,该管的管,该罚的罚,一包到底。三是制定各行各业、家庭居民卫生环境守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依靠全社会自觉的行动维护全市良好的卫生环境面貌。
(五)广泛宣传。
对这次活动,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该表扬的表扬,该曝光的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专题系列报道,积极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广大市民自觉投入到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六)增加投入。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一些卫生环境基础设施不足、档次低下等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彻底解决卫生环境基础硬件不足的问题。
(七)加强督查。
要把这次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与防治“非典”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统一动作,市防治“非典”总指挥部17个督查组既是防治“非典”的督查组,也是这次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的督查组,要按照市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分配的任务,抓好跟踪督办检查。市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的同志也要深入现场和责任单位,及时收集反馈进展情况,确保卫生综合整治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标准抓好验收,认真搞好评比工作,做到奖罚严明,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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