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鲁能宝清煤电化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5-0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黑政办发〔2005〕4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鲁能宝清煤电化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双鸭山市、宝清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了加快双鸭山鲁能宝清煤电化项目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鲁能宝清煤电化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的有关决定,审定双鸭山鲁能宝清煤电化项目发展规划,指导、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栗战书(副省长)

副组长:刘海生(副省长)

赵铭(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王冬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巡视员)

高玉学(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冯健民(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竞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段明山(省交通厅副厅长)

肖友(省水利厅厅长)

刘凤凯(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隋凤富(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何剑平(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姜承学(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张憬(哈尔滨铁路局总经济师)

路书军(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维平(省煤田地质局局长)

何敬忠(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

王晓明(双鸭山市委书记)

滕喜魁(双鸭山市政府市长)

范凤阳(宝清县委书记)

赵新平(宝清县政府县长)

黑龙江省鲁能宝清煤电化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王冬光(兼)

200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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