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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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12-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5〕115号
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根据所列计划,统筹安排,及时做好调研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扬政发[1998]69号)规定的程序及时报送市政府审定、颁发(计划中标注的时间是部门报送审核时间)。凡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在2006年不予颁发,相关部门应积极作好准备列入下一年度计划。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扬州市古城保护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2月份)
2、扬州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2月份)
3、扬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3月份)
4、扬州市市区排水管理办法(4月份)
5、扬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4月份)
6、扬州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5月份)
7、扬州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6月份)
8、扬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6月份)
9、扬州市市区河道管理暂行办法(6月份)
10、扬州市绿线管理办法(6月份)
11、扬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7月份)
12、扬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7月份)
13、扬州市燃气管道及其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7月份)
14、扬州市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制度(8月份)
15、扬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8月份)
16、扬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9月份)
17、扬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9月份)
18、扬州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及小汽车管理制度(9月份)
19、扬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管理办法(10月份)
20、扬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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