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12-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5〕115号

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根据所列计划,统筹安排,及时做好调研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扬政发[1998]69号)规定的程序及时报送市政府审定、颁发(计划中标注的时间是部门报送审核时间)。凡未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在2006年不予颁发,相关部门应积极作好准备列入下一年度计划。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2006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扬州市古城保护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2月份)

2、扬州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2月份)

3、扬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3月份)

4、扬州市市区排水管理办法(4月份)

5、扬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4月份)

6、扬州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5月份)

7、扬州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6月份)

8、扬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6月份)

9、扬州市市区河道管理暂行办法(6月份)

10、扬州市绿线管理办法(6月份)

11、扬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7月份)

12、扬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7月份)

13、扬州市燃气管道及其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7月份)

14、扬州市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相关安全生产制度(8月份)

15、扬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8月份)

16、扬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9月份)

17、扬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9月份)

18、扬州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及小汽车管理制度(9月份)

19、扬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管理办法(10月份)

20、扬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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