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6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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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4-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2006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岩委〔2006〕24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06年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各级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切实做到责任明确,配合密切,资金到位,措施得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办好办实,取信于民,为建设龙岩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各承办单位要将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现将2006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及责任单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006年对全市33万名市区、县城城区以外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中小学学生(含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全市约2.6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项目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马春延(市教育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杨溪亮(市教育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省财政对贫困县(市)按80%予以补助,县(市)按20%予以配套;对新罗区按40%予以补助,新罗区按60%予以配套。市财政从教育费附加中安排100万元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二、继续改善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培养医疗技术骨干
改善15所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培养100名医疗技术骨干。
项目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傅兴书(市卫生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明强(市卫生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卫生专项经费20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配套。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三、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医疗补助
2006年对全市15544名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补助;同时对3973名革命“五老”人员继续实行医疗费定额补助政策,并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就医的各种费用给予适当减免。2006年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筹集补助资金。
项目承办单位:市民政局、老区与扶贫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丘萌远(市民政局局长)
罗万盛(市老区与扶贫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卢祝佳(市民政局)
张茂华(市老区与扶贫办)
资金来源:(1)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全市全年总需资金约932.6万元,由省、市、县三级分担,其中新罗区按4:2:4分担,其余县(市)按7:2:1分担。争取省补助约629.6万元,市财政补助186.4万元(所需资金由年终调整预算追加安排),各县(市、区)共补助116.6万元。
(2)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全市全年总需资金约239万元,由省、市、县三级分担。争取省补助约80万元(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市财政补助52万元(每人每年补助130元),其余由县(市、区)拨补(每人每年270元)。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四、继续实施“造福工程”
全市实施“造福工程”搬迁3000名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山区贫困群众,以及受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群众,帮助其迁居安置,重建家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项目承办单位:市老区与扶贫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人口与计生委、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罗万盛(市老区与扶贫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邱金木(市老区与扶贫办)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按每人1000元予以补助,市财政按人均200元配套共补助60万元,县(市、区)予以一定的配套。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五、继续实施“千里农村路网工程”
2006年实施通乡(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水泥硬化700公里。
项目承办单位:市交通局
项目负责人:林康福(市政协副主席、市交通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刘启仁(市交通局)
资金来源:总需投入资金450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县道按30万元/公里补助(晋级按50万元/公里补助,计划完成150公里),通行政村公路,按10—18万元/公里补助(计划完成550公里),合计可争取补助13700万元;市级补助:县道按5万元/公里补助,通行政村公路按2万元/公里补助,市级财政2006年初从预算安排1000万元,年末从新增财力中拟追加安排1000万元,不足部分结转下年安排。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乡(镇)、村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六、继续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农村水利建设六项工程
2006年全市实施:(1)252个村级供水工程,解决25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困难;(2)完成1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逐步消除安全隐患;(3)兴建500个山地水利蓄水池(总容积2.5万平方米),建设4座小(二)型水库(总库容121万立方米),重点解决4330亩易受旱山地经济作物的灌溉问题;(4)建设200公里防渗标准化渠道,完成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不断提高灌溉水利用率;(5)实施河道清淤整治13公里,提高河道行洪能力;(6)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万亩,其中长汀县治理16.1145万亩。
总协调单位:市水利局
项目承办单位:市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协办单位:市农办、林业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科技局、建设局、老区与扶贫办、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畜牧水产局、团市委、市农科所、林科所
项目负责人:李占开(市水利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包可斌(市水利局)
杨闽(市水利局)
资金来源:(1)饮水工程需投入3500万元,其中省水利厅补助126万元,省发展和改革委以工代赈补助1080万元,市级配套72万元;(2)水库除险保安需投入10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500万元,市级配套150万元;(3)山地水利工程需投入65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35万元,市级补助及配套共60万元;(4)节水灌溉工程需投入20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水利等部门安排500万元,市级配套水利化县40万元,安排小型灌区节水改造300万元。其余由各有关部门按承担的任务从各自渠道安排补助资金;(5)河道清水工程需投入8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20万元;(6)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需投入243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1145万元,市级配套190万元。上述六项工程总投入1038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省级补助3760万元;除其他有关部门配套155万元外,市级财政还需配套657万元,其中水利建设基金安排300万元,支农资金安排357万元。上述项目其余资金均由各县(市、区)自筹。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七、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
2006年在全市建设8立方米农村户用合格沼气池12000口,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治理农村养殖业面源污染。
项目承办单位:市农业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农办、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邹宇(市农业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杨建华(市农村环保能源办)
资金来源:总投资2160万元。每口补助1000元,其中,争取省补助960万元(每口补助800元),市、县(市、区)按每口200元配套,其余由农户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八、继续实施土地整理
全市实施14个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33870.32亩,新增耕地面积2456.8亩。通过土地整理,建设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项目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项目负责人:廖礼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卢炳招(市国土资源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6703万元,由省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安排。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九、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开展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重点治理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努力完成全年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总协调单位:市经贸委
项目承办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环保局、工商局、畜牧水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供销社,龙岩盐务局、市政府法制办、龙岩出入境检疫检验局,龙岩铁路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振华(市经贸委主任)
项目联系人:谢建潮(市副食品办)
资金来源:市财政安排100万元。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十、开展乡村市场试点工程
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到乡(镇)开设“农家店”,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2006年在商务部批准的我市试点县(市、区)的乡(镇)、村,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和引导试点企业按照商务部规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和配送中心,规划发展360家乡(镇)、村连锁“农家店”(乡级店60家、村级店300家)、配送中心8个。
项目承办单位:市经贸委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供销社,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吴振华(市经贸委主任)
项目联系人:陈宏恩(市经贸委)
资金来源:总投资7600万元。其中,60家乡镇“农家店”每家投资30万元,共1800万元;300家村“农家店”每家投资6万元,共1800万元;8个配送中心每家投资500万元,共4000万元。中央财政对每家乡级店补助2000元、村级店补助3000元,对配送中心按银行贷款2%贴息;省财政补助每家店2000元,对配送中心按其规模给予5—10万元补助;市财政共补助5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给予配套,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十一、创建第二批“平安县(市、区)”活动
2006年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达到全省第二批“平安县(市、区)”标准,通过创建“平安县(市、区)”活动,带动“平安龙岩”创建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努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能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项目承办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有关县(市)党委、政府
项目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人事局
项目负责人:林汉亮(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项目联系人:吕金淼(市委政法委)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省补助,市财政补助40万元,其余由有关县(市)负责。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十二、对农村“六大员”实行政府津贴
2006年继续为村级农民技术员、计生管理员、乡村医生提供政府津贴;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增加对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文化协管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提供政府津贴。(1)每个村委会(居委会)配备1名计生管理员,每人每月200元给予津贴补助。(2)每个村委会聘用3名农民技术员,每人每月给予50元津贴补助。(3)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村委会外,每个村委会1个卫生所配1名乡村医生,公共卫生任务较重的村委会,可增加1名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每人每月给予100元津贴补助。(4)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每人每月给予100元津贴补助。(5)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文化协管员,每人每月给予50元津贴补助。(6)每个村委会配备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每人每月给予50元津贴补助。
项目承办单位:市农办、卫生局、人口与计生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文化与出版局、综治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司法局,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傅新才(市农办主任)
傅兴书(市卫生局局长)
张菊兰(市人口与计生委主任)
廖礼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卢先发(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郑立信(市建设局局长)
林勇(市环保局局长)
张耀清(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
卢意(市综治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邱丽芬(市农办)
明强(市卫生局)
张平德(市人口与计生委)
罗亮明(市国土资源局)
陈柏辉(市城乡规划局)
陈明强(市建设局)
陈永炘(市环保局)
吴杭平(市文化与出版局)
郑奕玲(市综治办)
资金来源:(1)全市共有1825个村委会,每村聘用3名村级农民技术员,按每人每月补助50元,共需补助资金328.5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转移支付县6个、1543个村委会按70%补助,市、县按1:1配套30%,需市财政配套41.661万元。省财政补助新罗区282个村委会40%,市、区按1:1配套60%,需市财政配套15.228万元。(2)给予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和边远山区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津贴补助每人每月100元(60%用于公共卫生,40%用于一般医疗),共需资金230万元,由省、市财政补助。(3)全市1900个村委会(居委会)配备1名计生管理员,按每人每月200元补助,共需资金456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4)全市1825个村委会,每村配备1名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按每人每月100元补助,共需补助资金219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5)全市1825个村委会,每村配备1名文化协管员,按每人每月50元补助,共需补助资金109.5万元,由省、市财政补助。(6)全市1825个村委会,每村配备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按每人每月50元补助,共需补助资金109.5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十三、继续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一)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全年扶持2.6万人经短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扶持0.6万人参加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技工培训,取得“绿色证书”,经短期培训后取得农民技术员资格;扶持1.2万人参加国家阳光工程培训,为其实现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项目承办单位:市农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水利局、老区与扶贫办、库区移民开发局、残联
项目负责人:傅新才(市农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罗全群(市农办)
资金来源:(1)对经短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城乡劳动力给予每人补助300元。(2)对经短期培训后取得“绿色证书”的农村劳动力每人给予补助200元。(3)国家阳光工程培训资金,由中央、省按标准给予补助。以上合计市财政需资金780万元,市直部门配套134万元。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二)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进一步落实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春风行动,继续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当年新增城镇就业2.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再就业率达60%以上。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优化职业教育培训资源配置,职业培训1.2万人,技校招生4800人,职业技能鉴定1.8万人,劳动力转移5万人。
项目承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经贸委、农办、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建设局、人行龙岩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工商局、编办
项目负责人:蓝茂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林淑惠(市劳动就业中心)
资金来源:总资金2700万元。其中争取省补助1500万元,市再就业基金安排1200万元。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十四、实施农村低收入家庭房屋保险
在全市开展低收入农民房屋保险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保、每户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元,其中全市11.5万户低收入农户(低保户4.7万户)房屋保险资金由市财政列入预算,拨付各县(市、区)政府,由各县(市、区)政府投保。
项目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农办、老区与扶贫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丘萌远(市民政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黎本拥(市民政局)
资金来源:按每户投保6元,年需资金70万元,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十五、继续开展国省道沿线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在全市国省道沿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镇建设20个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农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改变国省道沿线环境“脏、乱、差”现象,优化闽西对外开放形象。
项目承办单位:市委文明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郭凌云(市委文明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曾汉辉(市委文明办)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安排200万元,县(市、区)财政给予配套,乡镇自筹部分资金。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十六、加强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
2006年全市12月龄儿童卡介苗、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7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道90%以上;开展全市7-18岁大年龄组儿童疫苗针对疾病免疫抗体水平抽样调查;建设50个儿童预防接种门诊。
项目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傅兴书(市卫生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李金发(市卫生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156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06万元(市本级免疫规划补助24万元;大年龄组免疫抗体水平抽样调查补助32万元;每个儿童预防接种门诊补助1万元,共50万元),各县(市、区)共配套50万元(每个儿童预防接种门诊补助1万元)。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十七、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行政村覆盖工程
2006年计划完成600个行政村有线电视光缆联网,满足群众收听收看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
项目承办单位:市广播电视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龙岩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张荣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欧阳光(市广播电视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村村通”建设资金140万元;市财政补助340万元,资金从2006年年终调整预算时给予办理追加;各县(市、区)财政共配套720万元;广电系统自筹400万元。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十八、为农村计生家庭提供小额贷款贴息
设立农村计生“三结合”贴息贷款基金,用于帮助农村贫困计划生育户,尤其是二女结扎、独生子女户发展生产。
项目承办单位:市计生协会
项目协办单位:市老区与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邹永亨(市计生协会副会长)
项目联系人:卢来福(市计生协会)
资金来源:争取省补助50万元,市财政安排50万元用于贷款贴息。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十九、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2006年计划完成改造7.1万平方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新建校舍7.2万平方米。
项目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马春延(市教育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杨溪亮(市教育局)
资金来源:总需投入资金500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危改专项资金补助2379万元,市财政从教育费附加中按省级以上危改专项资金补助总额10%予以配套补助237.9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负责筹措。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二十、实施邮政服务“三农”项目
依托邮政服务体系,在全市建设10个邮政服务“三农”示范乡镇、200个邮政服务“三农”示范村,促进农资产品的流通,净化和规范农村农资经营市场,推广良种工程、科技种田,传播农技信息,帮助农民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项目承办单位:市邮政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农办、农业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黄志斌(市邮政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陈启华(市邮政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200万元,由邮政部门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
200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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