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全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文号:肇府(2008)38号
颁布日期:2008-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肇府[2008]38号

关于2007年全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森林防火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扎实工作、无私奉献,最大限度地减少山火的发生,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减少森林资源损失,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作出了突出贡献,较好地实现了《肇庆市2006—2010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目标。根据《肇庆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经研究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德庆县被评为市级一等奖;

怀集县、四会市被评为市级二等奖;

封开县、肇庆高新区、广宁县被评为市级三等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真抓实干,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水平,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肇庆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情况表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2007年肇庆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情况表

单位

综合

得分

(100分)

森林火灾受害率(‰)

25分

森林火灾发生率(次/10万公顷有林地)20分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10分

农事用火“三集中”执行率(%)10分

重大山火及人员伤亡情况(次)

15分

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

10分

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5分

县(市)

区防火办业务建设5分

排列

名次

德庆县

100

25

20

10

10

15

10

5

5

1

四会市

98

25

20

10

10

15

10

4

4

2

怀集县

98

25

20

10

10

15

9

5

4

3

封开县

97

25

20

10

10

15

10

3

4

4

高新区

96

25

20

10

10

15

10

3

3

5

广宁县

91

25

20

10

10

15

4

4

3

6

端州区

89

25

20

10

10

15

10

5

4

7

高要市

79

10

20

10

10

15

10

5

4

8

鼎湖区

78

10

20

10

10

15

10

4

4

9

备注:端州:未完成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未建起森林防火通讯网络。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资料。

鼎湖:未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未完成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未建起森林防火通讯网络。

高要:未完成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未建起森林防火通讯网络。

四会: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资料。

广宁:未完成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生物防火带配套资金未够落实、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未完成。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资料。

德庆:

封开:未完成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未建起森林防火通讯网络。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资料。

怀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资料。

高新:未完成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未配森林防火专用车、未建起森林防火通讯网络。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资料。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白银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