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防寒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1-0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潮府办[2001]3号

关于切实做好防寒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连日来,我市气温持续下降。据气象部门预计:目前有一股新的较强冷空气已经生成并将影响我市,在这股中等偏强冷空气影响下,我市晴到多云,天气干燥,各地气温仍将下降,最低温时段出现在15-16日,平原最低气温5℃;山区最低气温3-5℃,

有霜冻;饶平海面将有7到8级的东北风。由于气温逐日下降,致使我市寒冷天气维持时间较长,对冬季农业生产影响较大。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农业生产损失,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政府要充分重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对防寒工作的领导,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做好防寒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中间。

二、农业、水产、畜牧、林业等部门要及时做好防寒御寒工作,组织力量,指导农民采取防寒措施,确保农作物、茶果和水产、畜牧安全渡冬,特别是要确保种苗、种鱼、种畜的安全。

三、水利部门要采取措施,克服不利天气条件影响,加快冬春水利工程,尤其是重点渡汛工程的施工进度,确保安全渡汛和春耕用水。

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帮助孤寡残弱疾老人、五保户、军烈属及困难户解决御寒及生活问题,决不允许出现冻死人的事件发生。同时,由于天气较干燥,各地要注意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五、各级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各有关新闻单位要做好防寒抗灾的宣传报道,让群众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各项防寒准备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掌握防寒抗灾情况,如有重大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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