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教育局文号:鹤教文〔2006〕115号
颁布日期:2006-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鹤教文〔2006〕115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鹤壁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转发〈鹤壁市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了认真搞好2006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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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教育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检验、评判和监督作用,以促进全市教育系统以民为本、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为重点,以解决影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教育乱收费等热点问题,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评议内容

(一)清正廉洁,建立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

(二)勤政为民,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

(三)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情况。

(四)实施“阳光招生”、“阳光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

(五)转变职能,推进教育全面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情况。

(六)改进作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

(七)政(事)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情况。

(八)严格管理,加强教育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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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按照《鹤壁市200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市教育系统本年度的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教育系统的评议工作,同时协助市政府纠风办做好对教育系统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教育系统的评议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纠风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协调。

评议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上旬)

1.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副职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监察室),具体工作由监察室承办。联系电话:0392—3326511。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具体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3.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组织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征求意见书、组织专题活动、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评议电话、设立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政策和自身职能(业务范围),公布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等,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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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4.根据市政府纠风办的统一安排,市教育局参加鹤壁人民广播电台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

(二)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开展评议活动。各参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议内容、市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中反映教育系统的问题,以及本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找出症结所在,完善工作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参评单位要突出重点,集中组织好对重点、热点部门(岗位)的自查自纠和评议活动。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深入县、区,通过专题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督促、指导、协调本辖区的评议工作,保证评议不走过场,取得切实效果。同时,认真参加同级政府纠风办对本辖区教育系统开展的面对面评议、专项评议、重点评议等活动。

2.认真落实整改。全系统各参评单位要对问卷调查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查找漏洞,分析原因,建章立制,纠建并举,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不断把政风行风建设引向深入。各地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同级政府纠风办和市教育局报告。

3.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全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反映教育系统的问题,市教育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将依照市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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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的意见在全系统认真组织整改。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违纪违法案件,市教育局将责成有关县区教育局组织查处,典型案件由市教育局牵头查处,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总结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底)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年度的评议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对评议工作和评议结果进行准确的评估,把评议结果作为改进工作、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动力,充分发挥评议工作的作用。评估、总结要坚持以改革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看工作、看变化,注意衡量本年度的进步幅度。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要给予必要的惩戒;对于真抓实干、变化明显、群众满意度有较大提升的单位要给予肯定和鼓励。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12月5日前向市教育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年度的评议工作总结,以便汇总报送市政府纠风办。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维护全市教育的形象和声誉,促进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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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促进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参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

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评议工作提到单位工作议事日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真正把评议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扎实效果。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评议工作要做到纠、评、建相统一,与专项治理及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主线,贯穿评议工作的始终,边评边改,以评促纠,寓改于建。统一认识,抓准重点,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查找行业和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各种违规招生收费现象作为评议和整改的重点,作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突破口,通过评议和整改,进一步遏制违规招生、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净化育人环境,保证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严明纪律,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评议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评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参评单位要按章办事,稳步推进,逐一落实评议工作的每项内容,认真评议,不走过场,注重实效。各被评单位要严守纪律,严禁向评议代表或评议工作人员请客送礼,安排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手段扰乱评议工作;严禁用不正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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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拉票或人为干扰问卷测评活动;严禁对批评、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被评单位及其

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各级各部门应认真落实当地政府纠风办部署的各项评议工作,保证全系统的评议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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