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08〕30号
颁布日期:2008-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8〕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

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

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解决少数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工作人员存在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根据今年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2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此次教育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教育和引导全市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推动我市新一轮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原则和目标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下同)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文明执法教育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解放思想、开放崛起大讨论”相结合。通过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达到以下目标:

(一)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采用多种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实现执法目的的,应当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实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三、组织领导

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由荆门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电话:2378398,联系人:段特13647245558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成立综合宣传组和教育督导组,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地、各行政执法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四、时间、内容安排

本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每阶段一个月。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5日??5月14日)。一是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各地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活动方案于2008年4月25日前报全市行政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思想发动,广泛宣传。4月下旬召开全市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文明执法和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活动及在亿元企业重点项目窗口单位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程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活动氛围。三是学习讨论、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本系统、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下载或翻印后发放至每名执法工作人员手中,并采取集中学、分散学、互相观摩学或举办研讨会、以案讲法、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提高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效果。

(二)查摆问题和清理检查阶段(5月15日??6月14日)。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者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单位和个人都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的事项,要坚决取消,应该保留的要规范行为。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效。各地各部门自我查找和自我清理的材料于2008年5月中旬上报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5日??7月14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的整改措施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有针对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重新登记。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15日??8月14日)。由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迎接省检查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当前“解放思想、开放崛起大讨论”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好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教育活动的重点,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教育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对每阶段的实施计划、工作进展、好的经验和典型等情况,及时报送市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组织效能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不定期对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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