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制度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制度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2-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制度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汴政办〔2006〕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法制机构: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2006年,全省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已列入省、市目标管理,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2月底至3月20日要对全省政府系统法制机构骨干人员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科(室)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法制机构和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有关负责人和骨干人员1-2名参加培训,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科长或拟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骨干人员1-2名参加培训。省培训每人收取培训费用600元(含资料费、讲课、场租、食宿费用)。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报名和培训的组织工作,在2月23日前务必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市政府法制办。
联系人:孙文英
电话:3859445
传真:3859466(转法制办)
附件:1.参加培训单位名单
2.参加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制度培训人员名单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参加培训单位名单
一、省辖市政府(18个)
郑州市政府、洛阳市政府、安阳市政府、信阳市政府、南阳市政府、焦作市政府、平顶山市政府、商丘市政府、新乡市政府漯河市政府、三门峡市政府、许昌市政府、周口市政府、驻马店市政府、开封市政府、濮阳市政府、鹤壁市政府、济源市政府。
二、省政府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53个)
安全厅、安全生产局、保密局、编办、财政厅、残联、测绘局、档案局、地税局、地震局、发改委、公安厅、工商局、国土资源厅、广电局、国防科工委、环保局、黄委会河南河务局、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厅、交通厅、教育厅、科技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粮食局、林业厅、旅游局、煤炭局、民政厅、民委、农业厅、农机局、气象局、人防办、人事厅、审计厅、水利厅、司法厅、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督局、统计局、体育局、卫生厅、文化厅、文物局、信息产业厅、新闻出版局、畜牧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邮政局、知识产权局。
注:此附件为省法制办指定参加培训的单位名单,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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