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十堰市教育局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文号:十教字[2005]1号
颁布日期:2005-0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十堰市教育局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教字[2005]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单位、中小学:

现将《十堰市教育局200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十堰市教育局

二○○五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市教育局2005年工作要点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2005年1月4日印发

共印70份

十堰市教育局2005年工作要点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教育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一、认真贯彻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巩固提高“两基”水平

1、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4]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教职工工资,校舍维修、改造和建设,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积极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2、进一步加大组织农村中小学生入学和控制、回收流失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书制度、流失生报告和回收制度。认真做好春秋两季开学检查和学期中学生辍学流失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助学制度,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力争不让农村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3、深化农村教育改革,推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抓好农村成人教育及劳动力转移培训。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村学生实际,适当调整农村初中教学内容,加强农村初中学生技术类课程学习,普遍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培训,使该类课程“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继续开展农村初中初二后分流教育,在不降低文化课基本要求的同时,对部分不愿继续升学的学生进行农业生产基础知识和其他基本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初中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为他们走向社会创造基本的技能条件。

4、根据农村人口出生状况和变化趋势,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在保证适龄儿童都能入学的前提下,推行农村小学寄宿制。切实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和食堂建设,开展创建“合格食堂”、“合格宿舍”活动。督促县市区落实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划拨菜地政策,加强蔬菜基地的管理,保证中小学寄宿生能吃到新鲜蔬菜。年内召开一次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现场会,交流经验,推广典型。

5、坚持堵扫结合,杜绝新文盲产生,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年(15-24周岁)文盲,使青壮年脱盲人员普遍接受继续教育。

二、继续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教育过程的始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诚信教育,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学,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步伐,促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7、落实三级课程管理体制。在确保国家课程有效实施的同时,加强地方和学校课程资源建设,积极开发适合地方经济发展和学生发展需要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8、深化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在中小学建立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成长记录袋等多种形式并存,促进学生全面、和谐、主动发展的学生评价体系。2005年在城区实行中考和高中招生模式改革,改变过去单凭文化考试科目成绩简单相加决定高中录取的做法,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同时进行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直升重点高中试点工作。

9、加大对新课程实施层面共性问题的研究力度。充分发挥教研人员和优秀骨干教师的作用,集中力量攻关,重点解决制约课改推进的突出问题。如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行为转变问题、新课程评价问题、大班额背景下的合作学习问题、课程标准与教学目标落实等,帮助一线教师克服困难和障碍,坚定实施课改的信心。

10、抓好幼儿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在城区,着重抓好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在农村,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机遇,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现有高中教育资源,拟定《十堰市2005—2009年普通高中发展规划》,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加大省级示范性高中创建力度。继续抓好特殊教育工作。

11、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广大师生的信息素养,促进教育手段现代化。加强电化教育和教育信息化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广泛开展计算机培训,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整合,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教育水平,确保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的开设和教学质量。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园网建设的指导与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结合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继续推进“校校通”、“乡乡通”工作,加强硬件建设,继续完善以多媒体素材和基础教育网络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本地特色的教育资源库,逐步实现城域网内资源共享。

12、加强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加强体、音、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中小学体育、艺术、健康课的开设和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组织好全省第七届黄鹤美育节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的监管和检查力度,严防各类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增强学生抗挫折的能力。

13、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两为主”的原则,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城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工作,尽可能降低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的入学门槛,逐步扩大城市公办中小学对农民工子女的开放面,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

三、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14、调整优化辖区内职业技术教育要素,推进中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做好市机电工程学校、电子科技学校、财贸信息技术学校和工业科技学校的合并重组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形成规模效益。

15、加强对中职学校的管理和服务。从改革招生办法、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入手,加强对初中在校生的职业技能意识教育,适当增加初中生的职业技能课。鼓励一部分初中生报考职业学校,将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作为考核初中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改革对职业学校的评价方式,将职业技能教育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以学生就业为根本标准,促进各职业学校抓好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就业市场改革办学模式。

16、抓好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提高中职学校办学质量。以争创省市级重点职业学校和重点专业为契机,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档次。调整专业设置,改革课程结构,力争使我市中职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卫生护理等重点专业进入国家教育部百所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推进“学分制”、“弹性学制”试点工作,2005年秋季,城区市属中职学校全部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7、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与进城务工人员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做好城镇下岗职工、转岗职工的技能培训,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18、以出口拉动入口,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拓展中专毕业生就业空间,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争取向江浙、深圳输送毕业生1500名。强化就业、创业能力培养环节,敦促我市高校及市属大中专院校开设就业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与有关部门配合,落实国家、省有关毕业生就业奖励政策,鼓励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及基层就业,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

19、根据城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的形势,在合理调整市直现有学校规模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以吸引民间投资为主要形式,认真抓好以北京路沿线为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布点规划和开发建设,力争2005年完成规划设计和投资立项初期工作。支持和鼓励城区办学效益好的中小学引进民间资本举办分校,发挥名校的辐射效应,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20、探索地方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措施,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督导评估机制、教育信息传导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以及学校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

21、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探索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互通办法,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促进民办教育在我市的不断壮大。

五、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步伐

22、继续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逐步实行校长职级制,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制定实施办法,对出现校长职位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需重新确定校长的学校,以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为主要选拔方式选拔聘用校长。

23、建立教师合理流动机制。通过政策调控,引导超编学校教师调整充实到缺编学校任教,城市超编教师到农村和边远地区任教。制定优惠政策,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中小学从教。从2005年开始,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应有在乡镇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24、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创新师德教育方式,抓好以典型案例教育与自我反思为主要方式的师德系列教育,全面实施师德档案制度。启动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设,整合县级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资源,构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上挂高等院校、下连中小学校的新型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切实承担起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提供培训、指导与服务的任务。加强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全面推进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工作,在全市全面推行“三型十环”校本培训模式,建立《校本培训教师发展报告册》制度。继续实施“名师工程”,扎实做好星级教师、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开展“带好一个学科,帮扶2—3名青年教师、参加一次校本培训特别行动、展示一项教育科研成果”活动。切实抓好中小学教师学位提升培训,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全员培训,提高全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做好面向社会和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认定条件,规范认定程序,完善教师职业准入机制,推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

25、积极推进语言文字运用管理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高质量接受省语委、省教育厅对我市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六、创新教育投资体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26、狠抓已出台的各项教育经费政策的落实,提高财政对教育事业拨款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积极向中央和省争取各项专项资金。

27、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教育投资领域,建立多元化的筹、融资办学激励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减轻政府负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

28、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争取财政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力争县市每生达到20元以上,城区每生达到50元以上。积极做好相关部门工作,提高中小学搭伙费、住宿费标准。

29、加大教育收费管理力度。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实行“一费制”,落实学校收费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规出台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制止社会有关单位对中小学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加强对高中“三限”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管,切实制止违规收费。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入学收费的管理。

七、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完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

30、全面完成“四五”普法工作目标。对照普法计划,检查督促干部、教师和在校学生的法律法规学习任务完成情况,抓紧做好学法内容的查漏补缺工作。建立健全普法专项档案,确保资料齐全,分类科学,建档规范。认真总结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迎接省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31、进一步完善督政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县市区党政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抽查制度。2005年对各县市区贯彻“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落实情况。认真组织第二轮“普九”复查工作,做好郧西、竹山两县迎接省政府复查的指导工作。

32、加强对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工作,努力提高中小学办学整体水平和办学质量。扎实开展“无乱收费行为、无不良言行教师、无重大安全事故”学校的评选验收。深入推进创建“人民满意的教育乡(镇)、“人民满意的教育县(市区)活动”。开展第二轮市级示范学校的复查验收,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围绕农村教育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力争取得突破。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结果的作用,使督导评估的结果成为被督导单位和学校改进工作的依据,成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决策及任用干部、评价学校的重要依据。

33、加强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时代要求的完整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加大对全市督导干部培训力度,安排骨干督导干部参加国家、省举办的督导培训,有计划的组织督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逐步建立一支行政管理型和专家型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数量足够、素质较高、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督学队伍。

八、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教育战线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4、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使各项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各级业余党校、业余团校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加大政治理论、管理科学、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的决策能力、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逐步形成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和比学习、比奉献、比实绩的浓厚氛围。

3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力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各校民主管理的意识。切实抓好招生考试的规范化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招生考试、中小学乱收费等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及《行风热线》反映的问题,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树立教育战线勤政、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36、转变机关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在2005年达到市级文明单位标准。

37、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府关于办公无纸化、网络化的要求,加快机关办公网络建设,拟定局机关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2005年4月1日实现与市政府政务网的对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网建设,与教育网络“校校通”工程同步,基本建立覆盖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电子政务框架,逐步实现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无纸化。

38、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服务教育改革。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网络,注重宣传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的宣传力度,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堰市教育局2005年工作目标

一、基础教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以上,初中阶段学生入学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5%以上,15周岁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9%以上,17周岁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内,3—6岁幼儿教育普及率达到50%以上;青壮年非盲率达到96%以上。高中招生23000人,高考上省线人数达到12000人以上。

二、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创建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1所,争创省级中职学校重点专业1个。中等职业学校招生9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0000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0000人。

三、教师管理中小学师德培训面达到100%。高质量完成新课程师资培训,培训合格率95%以上。完成2000名信息技术高级培训计划和600名因特尔未来教育师资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学历提高培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合格学历比例分别达到98%、93.5%、79%。中小学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100%,“十五”校长培训达80%。

四、教育人事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为市直学校招聘教师80人。继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市所有学校实行聘用制的基础上,50%的学校开展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选定三所学校开展校长职级制试点。

五、办学条件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110000平方米,新建校舍70000平方米。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和宿舍建设力度。抓好农村中小学“普九”负债化解工作,力争在上年基数上减少3000万元。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六、信息技术教育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完成“乡乡通”工程任务。城镇中小学、乡镇初中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课开课率达100%。

七、教育督导配合省政府督导室完成对竹山、郧西第二轮“普九”复查工作。加强示范学校建设,创建省级示范学校1所,评估市级示范学校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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