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通知
关于编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编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一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件精神,促进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2010年拟继续发布第二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次编制工作立足当前市场需求,涵盖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广泛使用的工业锅炉、中小电机、配电变压器、电焊机、泵、阀、风机、压缩机、制冷空调设备、内燃机、热处理设备、塑料机械、农业机械等机电设备。
二、产品条件
1.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明令淘汰(限制)的产品设备;
2.技术落后或已有新技术可以替代高能耗的设备;
3.能源效率低于准入值的设备。
三、报送材料
1.填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报送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和技术资料等;
3.替代设备产品的鉴定材料和检测报告.
四、报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结合行业实际,在征求行业主要生产企业意见基础上提出淘汰设备产品建议名单。
(二)提交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司,同时抄送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
(三)报送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延时报送的设备产品将作为下一批淘汰目录的材料。
我司在收到各方面报送的淘汰产品材料后,委托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淘汰的机电设备进行论证和审议,最终形成第二批《目录》。
各单位可就落实《目录》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一同上报。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李洪良
电话:010-68205360传真:010-68205360
机械工业节能与资源利用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邮编:100823
联系人:李振清电话:010-6859536768595366
周惠萍电话:010-68595366
王婧电话:010-68595361
传真:010—6859536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报送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报送表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淘汰产品
情况
产品名称及型号
主要应用领域
主要技术参数
及指标
产品生产和市场拥有量情况简介
实际能耗情况
执行的能效标准
淘汰理由
可替代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及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及指标
实际能耗情况
执行的能效标准
替代理由
市场生产情况
技术水平
国内先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国际领先□
证明材料
检测报告□鉴定证书□认证书□用户使用证明□其他_
报送单位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盖章)
年月日
注:请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本表
填表说明: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报送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按本说明的要求填写。其中反映产品水平的内容,如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主要技术性能及指标、实际能耗情况、执行的能效标准、淘汰理由、证明材料等最为重要。数据要准确,字迹要清晰,填写要完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要填写国家、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型号,无相应标准的设备填写应规范、准确。
2、“主要应用领域”应填写详细的应用领域,如集中空调的应用领域应填写为“宾馆、体育场馆、写字楼、厂房”等。
3、“主要技术性能及指标”中应尽可能详细填写描述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指标。应包括效率指标、性能指标、安全性指标、环境指标等。
4、“产品生产和市场拥有量情况简介”介绍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产品的生产情况、累计销售的数量及整个行业产出的数量。
5、“实际能耗情况”应填写设备的能耗情况,应给出具体数据。
6、“执行的能效标准”该设备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若该产品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可列出类似(参照)产品标准。
7、“淘汰理由”应将其落后的理由详细加以说明,内容包括达不到国家或行业规定能效标准的指标、与替代产品和国际先进产品能耗方面的差距及淘汰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可加附页。
8、“可替代产品情况”是可以替代将被淘汰产品的产品。
(1)“产品名称及型号”中要填写国家、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型号,相应标准的设备填写应规范、准确。
(2)“主要技术性能及指标”中应尽可能详细填写描述产品的技术参数。应包括效率指标、性能指标、安全指标、环境指标等。
(3)“实际能耗情况”应填写设备的能耗情况,应给出具体数据。
(4)“执行的能效标准”该设备执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若该产品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可列出类似(参照)产品标准。
(5)“替代理由”应详细填写与被替代产品在性能和技术参数的差异,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说明其先进性,要有具体数据。
(6)“市场生产情况”介绍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产品研发和生产情况、现有的生产量、及未来规划等内容。
(7)“证明材料”包括检测报告、鉴定证书、认证证书、用户使用证明等。
9、“报送意见”填写地方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
10、若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可加附页,诸如专家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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