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测人函〔2014〕22号
局所属各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文部署了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经研究,现就我局开展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可组织推荐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有关推荐条件如下: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推进计划以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任务,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对入选对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任务给予优先支持,对入选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在自主研究、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人选优先推荐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加强对入选对象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推进计划的组织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同一申报对象仅限申报一项任务,且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已入选推进计划和连续申报(推荐至科技部)两次的不再申报。
2.推荐工作坚持向基层一线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参与申报。对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推荐条件,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优先推荐。
3.坚持以用为本,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
4.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推进计划实施坚持依托国家重大任务,人选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推荐产生。已列入我局相关人才计划的人选择优推荐。
5.请各单位于4月21日前将单位推荐报告、推荐对象名单及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生成的相关任务推荐表报局人事司,同时提交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范围的公示情况。局人事司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将拟推荐对象报局党组审定并完善有关材料后并上报。
联系人:孙茜(010)63882002/13572445486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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