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体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体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及各分会,有关体育院校及体育科学研究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效推动我国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技示范园开展了体育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体育科技成果登记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的基础,将有利于促进具有实用价值科技成果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为充分发挥该平台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开展体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为广大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与团队搭建一个沟通、交流、互通有无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工作安排

(一)此次登记工作涉及的科技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发明专利等。

(二)此次登记工作的起讫期为2008年1月1日至今。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负责本地区体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将本地区体育院校、体育科研院所及体育科学学会相关科技成果的信息进行汇总、审核、上报。

(四)上海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园区负责对全国各类体育科技成果信息进行分类、汇总与发布。

二、登记工作要求

(一)体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是加强全国体育科技成果管理和转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务必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期限完成成果登记工作。

(二)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成果登记工作时必须认真对待,保证各项信息数据的真实可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管体育科技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应根据登记工作要求及格式(见附件)对所搜集的体育科技成果进行初步分类、筛选和汇总。

(三)请于2011年11月25日前完成所有体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并将登记总体情况以电子表格形式同时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及上海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园。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程谦

电话:(010)87182705

Email:[email protected]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园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邮编:200438

联系人:马洁、杨丽丽

电话:13761259405、18801924658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体育科技成果统记表

通知附件.xls

http://www.sport.gov.cn/n16/n33193/n33208/n33508/n34222/n2230413.files/n2230414.xls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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